請問01神人,在打遺產官司這件事情上面台灣知名的律師有哪幾位??媽媽重男輕女的觀念很重,很害怕嫁出去的兩個女兒回來分財產,因此媽媽在往生前陸陸續續把房子土地錢財移轉到幾個兒子的名下,還因為違法被國稅局罰款,我想請教的是,生前移轉的那些財產如何透過法律途徑加以清查進行重新分配?另外尚未分配出去的遺產如何進行清查?清查後如何以法律手段加速分配遺產的程序??
如果生前有做準備一年可轉移的額度應該是100萬+100萬那你要分到很難就算有超過贈與值 被追罰贈與稅也是你老母心甘情願要送你老哥或老弟的尤其是年份一有的話更不用說了..頂多往生前那一年的 有可能能分到不過 這錢是你老母的不管他重男還是重女他要給誰 你管得著?
所謂的遺產是指人往生時所留下的財產才叫遺產,往生前贈與出去的財產,已完成財產的移轉了,沒繳納贈與稅只是違反稅法的規定,並不影響財產已移轉的效力,而且這是出自於你母親生前依本身意願對財產所做的處分,只有她本人才有權向法院申請撤銷贈與,而你並這種權力。結論就是移轉就移轉了,你沒有權利再要求其他兄弟拿出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