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交往不結婚的男女是不是只想玩玩?

這是現在這社會極為畸型的現象!

如果真的愛對方就結婚可以互相宣示主權!

去法院公證結婚會花到什麼錢?請客,拍婚紗都不用!

有的人就是這樣結婚的!

交往不結婚但彼此的身份證上配偶欄是空的!

男女朋友是什麼碗糕?完全沒有法律依據!

說白了就是對彼此都還不信任才不結婚或是還在找更好的!

就算別人要追你馬子也沒有犯到任何法律!

男方要娶別人也不能怪男方變心及欺騙感情!

交往不結婚但又阻止對方不能變心這心態跟法西斯有何不同?

甚至把對方當備胎又不準別人追他的備胎!

甚至敢分手就要把對方如何如何!

電視新聞不是沒報過!

女人還沒結婚就隨便給人吃虧的是自己!

便宜都被佔光光了才在說個性不合?

難道台灣的女人都這麼糊塗嗎?

把沒有俱有法律效力的關係當真?

這不是很奇怪嗎?
2013-01-16 23: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男女
台灣女性的開放跟國外的開放兩者性質是不同的
認真你就輸了.....頗嘿

方小墨 wrote:
這是現在這社會極為畸...(恕刪)


台灣人覺得外國人很隨便,沒有結婚就上床!
外國人覺得台灣人很隨便,上床了就要結婚!



jimmmij wrote:
台灣人覺得外國人很隨便,沒有結婚就上床!
外國人覺得台灣人很隨便,上床了就要結婚!



說得好啊!!!

jimmmij wrote:
台灣人覺得外國人很隨...(恕刪)




結婚之後就算有那張證書,又如何
抓姦在床根本不是那麼容易
婚姻的意義,好像變成約束的枷鎖
如果在婚姻中能保持不背叛珍惜彼此
那沒結婚一樣能做到
會偷吃的人,有沒有結婚都會吃
不會的人,任何狀況下都會自愛
把結婚證書當依據當保護
只能說期待太多,傷害就會太深

方小墨 wrote:
這是現在這社會極為畸...(恕刪)


送你一句話!

『不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都是在耍流氓!』

對岸看到的~很有理的一句話!

小蘋果戰士 wrote:
結婚之後就算有那張證...(恕刪)


======================================

沒有法律依據的關係要背叛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 !

包括別人要來搶愛人也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也沒有資格不準別人來搶愛人!

沒有法律效力的關係說白了就是炮友不想負責任!

很多對男女朋友彼此娶或嫁的人不一定都是原來的男女朋友!

這社會上常發生!
方小墨 wrote:
這是現在這社...(恕刪)


你應該受過傷

jimmmij wrote:
台灣人覺得外國人很隨便,沒有結婚就上床!
外國人覺得台灣人很隨便,上床了就要結婚!(恕刪)


是這樣嗎??那些匚匚尺又是怎麼一回事??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