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跟朋友聊天
剛好聊到關於婚禮辦完後剩餘禮金收入問題...
朋友是女生,她跟她老公財產共同 家用一起負擔
她跟我說她老公要求她女方歸寧辦的婚宴剩下的禮金她父母親說可以給小倆口自行運用
因為她老公剛買房子(名字掛男生名下),付房貸很吃緊
所以老公希望她拿出來做家用
但她很不高興
說這是她父母親給的私房錢
為什麼要拿出來~~(女方歸寧家長出不少)
雖然爭吵到後面好像有拿出來了
不過還是有點不愉快..
有跟自己雙親討論過
他們也認為傳統上這是對方父親給的私房錢
算是對方家長愛心
所以習俗上來說女生收了就收了
有拿出來是賺到
不拿出來也很應該...
---------------------------------------------
因為小弟我自己原本也遇到相同狀況
我們結婚約定財產共同
收入存一起
我知道女方以後歸寧會從家長那拿到禮金
我自己認為是女生可以留一點在身邊(比如說40萬拿個3,5萬這樣,剩下還是公用或
存起來急用)
畢竟自己之後也會從雙親那拿到一些為數不算少的收入..
禮金剩餘也是充公
如果認為父母親給自己的就是私房錢
就自己都收起來
那這樣夫妻互相算計過來算計過感覺有點奇怪..
我自己目前想法是會拿一點買些小東西給自己
其他還是會當作家庭支出
沒想過就存起來自己想花就花...
不過大家都覺得男生不應該跟女生計較這些...
難道是我想法太過奇怪??~~~
政 wrote:
她跟我說她老公要求她女方歸寧辦的婚宴剩下的禮金她父母親說可以給小倆口自行運用
這一段是不是少了字還有逗點符號啊
如果不是有看完全文,我還真看不懂這段是講什麼((請原諒我國文造詣差))
說一下我個人的好了
小弟結婚跟買房子,沒動過父母親的錢((因為家裡窮))
也因本身存款不多,所以我們結婚就簡單樸實不奢華,
席開12桌喜酒,親朋好友意思意思一下,沾沾喜氣
女方訂婚所收的禮金,全數進入老婆的戶頭裡
而結婚所收的禮金,扣除喜宴花費,剩下全拿來家用
家裡所有花費,儘量不動用到老婆的薪資存款
讓老婆可以自己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小弟個人則是全數上繳家庫
自己本身有自知之明,有錢就會作怪
所以存簿、印章皆由老婆保管
身上只帶1張小朋友
用完了再跟老婆拿
我們也是過得平淡又幸福
七零八落 wrote:
家裡所有花費,儘量不動用到老婆的薪資存款
讓老婆可以自己買自己想買的東西
小弟個人則是全數上繳家庫
自己本身有自知之明,有錢就會作怪
所以存簿、印章皆由老婆保管
身上只帶1張小朋友
用完了再跟老婆拿
我們也是過得平淡又幸福...(恕刪)
小弟也是身邊有錢就會做怪(不是嫖、而是亂買東西)!
所以在婚前,早已把提款卡、存褶、印章,全部交由女王管理!
現在每週只有1000元零用錢!
But,七零八落大大說得對,平淡才能幸福!
我老婆也很貼心,所有喝茶的禮金都拿來給我們二個去蜜月旅行用。
等到老婆生完這個第二胎,因為最近我的工作有比較忙,我想買台車給他可以接送小朋友上下課,只是他不太肯,他比較喜歡我天天去接他下班的fu。
只能說或許現在的台灣社會賺錢不易,男生的經濟壓力也確實大一點,也才會有希望女生也幫忙的想法。其實不是出自於惡意,只是希望讓家庭更好。
我家對面二戶鄰居買房子的頭期款都是女生娘家出的,每次只要一吵架,先生就覺得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甚至於短期的離家出走都等老婆打電話叫回去睡覺,其實那是男生自尊心太重的關係,如果娘家的人要跟你計較,你可能要多加奮鬥個幾年呢!或許我也是愛面子的人,所以我的房子車子都自己搞定,這樣也比較不用有太多怪怪的感覺在那邊作祟。只能說人家把一個好好的女兒嫁給你,沒讓你幫背債就已經是天大的幸福了。
內文搜尋
X
政 wro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