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結婚以後住娘家有損男性尊嚴裡頭提到我大姐的前夫(之後內文一律稱之點參捌)又去民事庭提出監護權改判之訴,從去年7月離婚判決確定至今不過一年半的時間,點參捌已經第二次提監護權改判訴訟,難道在小孩成年以前,點參捌隨時想到就可以提訟,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就得隨之起舞嗎?
taboobat wrote:前文結婚以後住娘家有...(恕刪) 兩個要點:1.最好常常讓同一法官處理你的案子!啥?癡人說夢?好吧! 求其次!2.用盡一切手段讓對方對此事和解或是死心!怎提點就不說了= ="
kensers wrote:基本上是這樣沒錯...除非可以息事寧人 但人都是這樣所以我相信 人性本賤 (而不是人性本善 本惡...)自私為自己 沒辦法將心比心 這點應該在結婚前就會知道的吧??..... 如果說結婚前就知道點參捌是這副德性,就算我大姐要嫁,無論如何我也會阻擋到底,就因為那時候還沒有接觸01,不然我也要寫個點參捌傳奇來跟盪生哥一較高下。(當然我的寫作能力是遠不及傑克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