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可以這樣告了再告,告了又告,一直告一直告告不停的嗎?

前文
結婚以後住娘家有損男性尊嚴
裡頭提到我大姐的前夫(之後內文一律稱之點參捌)
又去民事庭提出監護權改判之訴,
從去年7月離婚判決確定至今不過一年半的時間,
點參捌已經第二次提監護權改判訴訟,
難道在小孩成年以前,點參捌隨時想到就可以提訟,
擁有監護權的一方就得隨之起舞嗎?
2012-12-08 11:3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安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除非可以息事寧人 但人都是這樣

所以我相信 人性本賤 (而不是人性本善 本惡...)

自私為自己 沒辦法將心比心 這點應該在結婚前就會知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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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oobat wrote:
前文結婚以後住娘家有...(恕刪)

兩個要點:
1.最好常常讓同一法官處理你的案子!
啥?癡人說夢?好吧! 求其次!

2.用盡一切手段讓對方對此事和解或是死心!
怎提點就不說了= ="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kensers wrote: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除非可以息事寧人 但人都是這樣

所以我相信 人性本賤 (而不是人性本善 本惡...)

自私為自己 沒辦法將心比心 這點應該在結婚前就會知道的吧??.....


如果說結婚前就知道點參捌是這副德性,
就算我大姐要嫁,無論如何我也會阻擋到底,
就因為那時候還沒有接觸01,
不然我也要寫個點參捌傳奇來跟盪生哥一較高下。
(當然我的寫作能力是遠不及傑克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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