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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慶幸預約新秘 悔約後還可退1/3訂金

我們年底結婚
我女友在8月多先在網路上找了新秘後來也簽約了 訂結婚同一天 12000元
我女友付了6000的訂金 因為那天新秘早上也有檔 所以會請另一位幫忙

後來我們在9月底拍了婚紗 也請了造型師
後來覺得造型師很不錯 所以就想說請她當我們的新秘
然後想說把之前網路上訂的那個想說看是否能退掉
原本想說看能不能回5000回來 1000給他們當做賠償

後來看了一下合約書 以理論來說 如果悔約 他們是要沒收訂金的

但我想說試著討論看看 應該有談的空間吧

因為我們結婚是12月底 當時是9月底跟他說要退訂
還有3個月 應該不至於會影響什麼吧


後來跟新秘恰談後 他說他已經推掉很多案了 所以沒辦法退
要照合約走

後來談了一下 他們願意退我們2000元
變成他們一人有2000元的賠償金


其實我還蠻傻眼的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因為會退掉是因為 想說婚紗公司的新秘 會比較了解他們的禮服適合什麼造型

萬一請新秘連禮服都看過 萬一搭配的不好 這樣就糟了
2012-10-09 14: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訂金 1/3

haven6000 wrote:
我女友在8月多先在網路上找了新秘後來也簽約了 訂結婚同一天 12000元
我女友付了6000的訂金 因為那天新秘早上也有檔 所以會請另一位幫忙


簽了約又毀約

人家當天要喝西北風的話

你也應該替人家想想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haven6000 wrote:
後來看了一下合約書 以理論來說 如果悔約 他們是要沒收訂金的...(恕刪)


有訂合約就照合約啊,有什麼問題嗎?
haven6000 wrote:
我們年底結婚
我女友在8月多先在網路上找了新秘後來也簽約了 訂結婚同一天 12000元
我女友付了6000的訂金 因為那天新秘早上也有檔 所以會請另一位幫忙

後來我們在9月底拍了婚紗 也請了造型師
後來覺得造型師很不錯 所以就想說請她當我們的新秘
然後想說把之前網路上訂的那個想說看是否能退掉
原本想說看能不能回5000回來 1000給他們當做賠償

後來看了一下合約書 以理論來說 如果悔約 他們是要沒收訂金的

但我想說試著討論看看 應該有談的空間吧

因為我們結婚是12月底 當時是9月底跟他說要退訂
還有3個月 應該不至於會影響什麼吧


後來跟新秘恰談後 他說他已經推掉很多案了 所以沒辦法退
要照合約走

後來談了一下 他們願意退我們2000元
變成他們一人有2000元的賠償金


其實我還蠻傻眼的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因為會退掉是因為 想說婚紗公司的新秘 會比較了解他們的禮服適合什麼造型

萬一請新秘連禮服都看過 萬一搭配的不好 這樣就糟了


合約上都說沒收訂金了
難道是簽爽的嗎

肯只收2/3都該偷笑了
還上來取暖
真的是什麼人都有耶

haven6000 wrote:
我們年底結婚我女友在...(恕刪)


新秘才要傻眼吧
合約都簽了
只收2/3很不錯了

你真是讓我再一次體會到 一樣米養百樣人
新秘也是非固定時間性質的工作之一
既然簽約了
一切照合約流程
不明白您所謂還有三個月的意思是?
這種不確定因素的case很好找嗎?

如果每個人都像您一樣這樣訂了又退
然後又希望可以退近乎全部的訂金
那他們要靠賺什麼維生?

不過對方肯額外對您1/3的訂金
您是否該好好感謝她?
她並沒有退錢給您的義務

基本上
是您的觀念才讓大家很傻眼

haven6000 wrote:
我們年底結婚
我女友在8月多先在網路上找了新秘後來也簽約了 訂結婚同一天 12000元
我女友付了6000的訂金 因為那天新秘早上也有檔 所以會請另一位幫忙

後來我們在9月底拍了婚紗 也請了造型師
後來覺得造型師很不錯 所以就想說請她當我們的新秘
然後想說把之前網路上訂的那個想說看是否能退掉
原本想說看能不能回5000回來 1000給他們當做賠償

後來看了一下合約書 以理論來說 如果悔約 他們是要沒收訂金的

但我想說試著討論看看 應該有談的空間吧

因為我們結婚是12月底 當時是9月底跟他說要退訂
還有3個月 應該不至於會影響什麼吧


後來跟新秘恰談後 他說他已經推掉很多案了 所以沒辦法退
要照合約走

後來談了一下 他們願意退我們2000元
變成他們一人有2000元的賠償金


其實我還蠻傻眼的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因為會退掉是因為 想說婚紗公司的新秘 會比較了解他們的禮服適合什麼造型

萬一請新秘連禮服都看過 萬一搭配的不好 這樣就糟了
我覺得這新祕最過份的地方就是退你2000元,違約應該沒收全數6000元的。
一點都不尊重合約精神。
問題如果發生在我身上,當然要力求全額退費。
但現在問題發生在你身上,我當然要很正義地說,照合約走!
In 15 minutes everybody will be famous.──by Andy Warhol
的確是,已經簽約了就應照合約走,若有任何問題應在簽合約時就先講明,否則合約不就變成只是廢紙。

另外,婚紗公司的造型師不見得會比一般外面的新秘好,原因是很多婚紗公司能跟出來的造型師都只是工讀或新人,真正的造型師公司不見得會給她出來接外會,畢竟公司花錢請她來工作,除非收到的錢又要跟公司拆帳。

因此,在選新秘時就得先三思想清楚再決定簽約,否則一時的感情用事會造成雙方的不便也是不太好的事。

再說,文中有提到前三個月就決定解約應該沒太大影響,這真的是大錯特錯,很多新人會在婚期半年前就找新秘,她若已經被你訂走了就註定她得推掉非常多的客戶專心為您服務,難保這三個月內會有新的案子可接。

今天如果說三個月前解約沒差,那如果換成她為了接到更高價的案子來解你的約,然後賠你一千塊說三個月前應該沒差,你能接受嗎??

我相信01的版友不是在責怪你,只是要告訴你沒想思考到的事,因此大家都很理性也很正確的告訴了你答案,如果可以接受這個結果代表你有所成長,若不能接受的話,你就得再找人開導開導囉。

我相信版大的文章內容才會讓人看傻了眼

合約就是合約

簽了就是要負責了

你自己也說合約裡有寫悔約就是沒收訂金

現在人家會還你1/3已經算是對你很好了

如同別樓說的"真是什麼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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