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o wrote:1.要當女方家族面前,承諾不再與前妻有任何形式的往來,不論是電話、見面、吃飯之類的。2.要承諾女方,不再與任何女性單獨見面、吃飯。 請女方照做1.要當男方家族面前,承諾不再與前男友有任何形式的往來,不論是電話、見面、吃飯之類的。2.要承諾男方,不再與任何男性單獨見面、吃飯
伽斯特 wrote:請女方照做1.要當男...(恕刪) 這個建議不錯...不過可以更狠...1.要當男方家族面前,承諾不再與前男友有任何形式的往來,不論是電話、見面、吃飯之類的。2.要承諾男方,不再與任何男性單獨見面、吃飯3.日常生活中,非必要不得與男性講話聊天,出門也必須圍頭巾、面罩,不得露大腿、事線業、肩膀等地方。
如果真的要這樣,可以不用結婚了!如果有幾個好的異性朋友,偶而出來吃個飯聊聊天也不行嗎?女方的觀念未免也太古板了,這個世代本來男生女生就是容易有所接觸雙方在一起,信任不是一切的基礎嗎??當然,我指的出來吃飯碰面等等的前提是真的很好的朋友,不是什麼曖昧對象(個人淺見~~不喜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