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點長,是父親的友人「小媽」過世,沒有公祭,只有家祭,因為父親小時候跟他們家算是世交,所以我們就去祭拜一下,這時候才知道有這則故事,最近此事就在腦海中縈繞不去。
因為是長輩們口述,自己聽來整理,可能會有些奇怪不明所以的地方。
父親友人的父親(好拗口),娶了元配之後,又跟小媽(俗稱的小三)在一起,當年的原因為何已不可考,我們家也不好詳細追問,只知道對方的父親認為對不起元配,又無法離開小三,陷入很掙扎、兩難的情況。
加上元配家裡已生了兩子(父親的友人及二妹),又不能以膝下無子作為接納小三的理由,他也覺得很對不起一家人,整日鬱鬱寡歡。
爺爺跟對方老爺泡茶閒話家常,總是為了這難搞的家務事對爺爺抱怨。
後來小三也懷孕了,這問題就更大了。
沒想到這時候,元配站出來了。
元配親自到小三家裡,對這個幾乎跪地、痛哭流涕的小三,她原諒、包容,親自把她接回家。
聽說當年這位先生回到家看到小三之後,對這位正妻是感激到無以復加,對她一輩子敬重。
後來他們一共生了五個孩子,父親友人對於「小媽」也很尊敬,因為他說,這位小媽對於他成長過程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他外公過世前,母親在床邊侍奉,家裡大小事就由小媽管,他們還是一樣吃飽穿暖,不因母親不在身邊造成生活上的不方便。
後來五個孩子都出國念書,父親過世後,他就把大小媽都接去美國住。
只是小媽身體逐漸衰老,他們比較希望回台接受醫療,大媽就跟著搬回來,照顧小媽。
我們去祭拜那天,我看著那個「大媽」,一臉的憔悴,我不好意思開口,「這搶了妳老公的女人,妳有這麼看重嗎?」
後來設身處地的想,如果我是元配,我接納了小三,丈夫過世後,她就是我生活的依靠,我們可以聊天,可以一起做家事,一起相互扶持。
或許是這樣吧,所以這位元配才會為了小媽的走感到傷心,因為接下來,她就真的是一個人,兒女不可能每天陪在身邊,能陪伴的,就是這位小媽了。
那天,五個孩子齊聚一堂,一起送走這位沒有名分,卻在家庭內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小媽。
這「一夫一妻制」,真的是公平嗎?
還是只是一個沒有必要的約束法條呢?
見仁見智,沒有是非對錯。
但這一場法會,扭轉了我很多觀念。
王小幻 wrote:
文有點長,是父親的友...(恕刪)
這種大媽不是到處有啊,她不育,但有好的腦子和做人處事的態度,加上遇到知足感恩的小三,所以才能和平相惜。
現在社會上的大老婆和小老婆,全都是身體健康得不得了、荷爾蒙旺盛到不行的女性,佔地盤搶老公是很正常不過的事,害到不得安寧的都只是下一代,一夫一妻制保障的不是男女間的性平等而已,還包括保障下一代子女能有一個平安正常的生活。
所以單用一個特例來看整個社會的制度,並不全是恰當。換句話說,當時若小三是被社會所准許的,或許當時小媽就不會下跪也理直氣壯,今天也不會有所謂氣度宏大的大媽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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