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公司有沒有簽試用期的合約?如果有簽,但合約日期還沒到就提前叫你走人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的,不適任也是可以申請到補助,你可以去問問就業服務站,他們會提供你咨詢的,如果雇主沒開正式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也可以去公司所在的勞工局提出申訴.還是去問一下就業服務站,在這邊問沒辦法給你正確的答案!!
ryo1219 wrote:1.最近公司說小弟我試用期沒過 叫我離開 到時是否有資遣費?2.離職證明書 上面寫不適任的話 會不會領不到失業補助?3.會不會強迫我叫我自願離開? 1.如果因為有重大過失被辭職,這種情況下不會有資遣費但建議你跟公司詢問,"不適任"是怎麼個不適任法?要開除也要有個具體的原因,公司也要能舉證阿你自己也要想一下-這段期間你有犯甚麼重大過失導致公司受損嘛?你有作甚麼違法的事情讓雇主不得不開除你嘛?你的出勤有正常嘛?很常遲到早退嘛?如果這些都有發生,那...雇主不續聘你是正常的...當然也領不到資遣費...2.失業補助跟離職證明書上的字應該沒啥關係跟你有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比較有關係但如果你是被正當開除的,並不會符合"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他正當開除你 還開給你"非自願離職" 是會觸法的(通常是...公司歇業/縮編這種,才真的會符合"非自願離職")3.都已經直接叫說要開除了...通常是找不到理由又想開除你才會用欺壓的方式讓你自願離開吧?所以,一切都要看開除你的理由合不合理...先去問問吧....記得要錄音喔~還有出勤的證明最好手邊也留一份(如果你一切正常,是被公司無預警開除)* 下列是在網路上查道的給你參考~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勞工因雇主經營不善而被資遣........等等,請自己查條文內容)、第十三條但書(勞工被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而資遣)、第十四條(雇主違法濫權侵害勞工權益被勞工開除)及第二十條(勞工因公司改組被雇主資遣)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