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0歲跟女友交往二年了,最近我們走到要分手的階段我很捨不得。
分手主要原因:
1.他爸跟他叔叔我去她家從沒看過清醒的時候都是在喝酒,睡醒就喝也沒在工作,家裡支撐全靠他爺爺奶奶的 老農津貼過生活(還要給他二各兒子喝酒抽菸吃飯)在去年中秋節的時候我親眼目睹也阻止他爸喝醉酒要拿刀砍殺他叔叔!
2.他爸對我們來說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在之前他爸喝酒不知跟別人怎樣要賠對方四萬還是女友妹妹拿錢回家救 人。
3.他爸跟他叔叔沒健保、勞保、農保、跟保險什麼都沒有,以後要看醫生是一大重擔。
4.我女友說以後爺爺、奶奶、他爸、叔叔都匯送去療養院~錢跟他妹一人出一半。(他們家沒生男的)
5.如果我們二各結婚以後我有房貸+平常支出+小孩費用打平~根本不會有多出來的錢幫他處理他家的事,況且我自己也有父母要養耶,雖然我父母不用讓我太擔心!
6.女友的媽媽年輕時被他父親喝酒打跑,現在跟他妹在台北,他媽跟著一個有婚之夫養著,同時他媽也沒在工作及欠銀行百來萬。
7.我家人說我要結婚就去公證他們不會阻止,但是要我想清楚以後我是要負擔他們家那邊5各你扛的住嗎?
(說真的我扛不住)
縱合以上我女友說不想耽誤我所以要跟我分手!我覺得我們都深愛著彼此,但是因為他們家的因素不想耽誤我,而要分手我覺得好不甘願,我也痛恨著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濫父母害死下一代的幸福呢?
希望各位可以給我意見,我覺得這樣分手好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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