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情侶適合一起買房嗎?

如題,雙方交往3年,感情穩定,收入穩定,但是還不想結婚...

目前同居,覺得租房子的租金都已經可以繳房貸了,

所以興起買房子的念頭,不過有一點問題...

例如:買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

而且愛情長跑最後分手的也看多了,雖然現在很好,但是未來誰敢保証,

若是真有萬一,又該怎麼辦呢?

不曉得大家有何寶貴意見,感恩~
2012-07-02 15: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情侶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不適合!!既然不想結婚.就表示二人間還有變數.幹嘛一起買房.

我頭香.
生(う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可以登記在兩人名下
不過沒結婚最好不要做這種蠢事
除非你不在意那些錢
免得到時牽扯不清
如果感情生變,因為奢侈稅關係,到時賣不掉,一個人又無力繳房貸時就慘了

piscataway wrote:
可以登記在兩人名下不...(恕刪)

到時候..一個要賣一個不要賣...就頭大了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自己都不知道兩人的未來走不走的下去?一起買房當然不適合喽!

要不要先確定兩人的人生規劃都有彼此?

否則如果日後分手,還得要分產?版大不會覺得麻煩?

加油喽!
可以當作純投資,買房子是好事,但事前要講清楚,各出多少,分攤比例
之後決不幫對方墊錢

登記時可以按比例作持分,感情歸感情,投資規投資,不需要混為一談

最後能繼續走下去,恭喜找到願意一起打拼的另一半
如果有意外,有能力,把對方的另一半所有權買下,或是把你的所有權賣他
雙方都沒意願,找個好價錢賣了,按比例分攤

不過站在男生通常比較不吃虧的角度,我會贊成歸女方名下,另外簽合約,如果是女方變心
歸還男方所佔百分比,如果男方變心,全部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Aelx Tu wrote:
另外簽合約,如果是女方變心
歸還男方所佔百分比,如果男方變心,全部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簽這種合約,小弟認為沒有用,
如何舉證是對方變心,而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就是一個大問題...

摩摩渣渣 wrote:
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不太建議, 因為很多東西一扯到錢
會變成扯不清...
感謝大家的回答,目前雙方都有結婚意願,

只是也剛好都想要再等3、4年,想生小孩再結..

所以才會想要買房子,但是又有點兒小擔心

我和女王就是認識才一年就一起買房
當初登記就是以比例去登記
因為是買獨棟的
所以房子她權利6/5我6/1
土地我6/5她6/1
還記得建設公司的代書在辦過戶時
還說沒看過這麼奇怪的登記
不過這樣弄也是有缺點的
一來因為還沒有結婚
所以要去稅捐單位申辦自用住宅時很麻煩
再來如果要跟銀行辦青年首購貸款時也很麻煩
不過
因為我和女王交往其實真的沒想很多
想說房子剛好彼此都很喜歡
金錢上就不太計較誰出多出少
以上參考參考囉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