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雙方交往3年,感情穩定,收入穩定,但是還不想結婚...目前同居,覺得租房子的租金都已經可以繳房貸了,所以興起買房子的念頭,不過有一點問題...例如:買房子要登記在誰的名下?而且愛情長跑最後分手的也看多了,雖然現在很好,但是未來誰敢保証,若是真有萬一,又該怎麼辦呢?不曉得大家有何寶貴意見,感恩~
摩摩渣渣 wrote:如題,雙方交往3年,...(恕刪) 自己都不知道兩人的未來走不走的下去?一起買房當然不適合喽!要不要先確定兩人的人生規劃都有彼此?否則如果日後分手,還得要分產?版大不會覺得麻煩?加油喽!
可以當作純投資,買房子是好事,但事前要講清楚,各出多少,分攤比例之後決不幫對方墊錢登記時可以按比例作持分,感情歸感情,投資規投資,不需要混為一談最後能繼續走下去,恭喜找到願意一起打拼的另一半如果有意外,有能力,把對方的另一半所有權買下,或是把你的所有權賣他雙方都沒意願,找個好價錢賣了,按比例分攤不過站在男生通常比較不吃虧的角度,我會贊成歸女方名下,另外簽合約,如果是女方變心歸還男方所佔百分比,如果男方變心,全部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Aelx Tu wrote:另外簽合約,如果是女方變心歸還男方所佔百分比,如果男方變心,全部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簽這種合約,小弟認為沒有用,如何舉證是對方變心,而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就是一個大問題...
我和女王就是認識才一年就一起買房當初登記就是以比例去登記因為是買獨棟的所以房子她權利6/5我6/1土地我6/5她6/1還記得建設公司的代書在辦過戶時還說沒看過這麼奇怪的登記不過這樣弄也是有缺點的一來因為還沒有結婚所以要去稅捐單位申辦自用住宅時很麻煩再來如果要跟銀行辦青年首購貸款時也很麻煩不過因為我和女王交往其實真的沒想很多想說房子剛好彼此都很喜歡金錢上就不太計較誰出多出少以上參考參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