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法律問題想請教各位法律方面的神人~小弟4月底在宜蘭羅東發先了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汽車對方是機車)小弟我從頭到尾都是直行且該路段上只有2線(1線汽車1線摩托車)且分隔島上又有分隔柱~在下直行時對方因為要閃停在慢車道上的汽車而變換置汽車道上因為他是慢慢靠右所以我也沒法線他騎到汽車道上了~所以就不小心撞到了~當下有報警處理~對方是個阿伯多處擦傷有送至醫院~中間有一些溝通上的與認知問題所以直至最近才去羅東做筆錄(我住台北)~對方有找了個代表要來協調和解的部分~對方要求我賠償機車維修費用及一些亂七八糟的費用(醫藥費+工作損失+精神傷害等等)要求我賠償6萬元~不然就要對我提起傷害告訴~因為小弟實在不懂發律~當下也不知道怎麼辦所以就先說要問一下保險公司~
小弟要問的:
1.有可能我在交通裁決上屬於肇責較輕的一方但被提起傷害罪嗎~
2.如果我在刑法(傷害罪)部分輸了保險公司會理賠這部分嗎(我有投保任意險)
3.保險公司一直叫我要備案他們才有辦法出險.但那位代表說你不和解我們就告你傷害~到時後你車也要陪人也要陪政府方面你還要繳錢給他~
4.小弟深深覺得懂法律很重要~因為你用法律條文去威脅人家對方也沒辦法告你恐嚇~><ps.以後要逼我的小孩去學法律~
小弟第一次發文如有錯誤請多包涵~
圖1為阿伯騎在機車道
圖2為阿伯跑到汽車道
圖3是碰撞前1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