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空閒來錄音聊聊天摟...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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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結婚的理由有些是年齡到了.有些是奉子成婚.有些是相愛
婚後發生了家庭問題無法解決(原因百百種...)
但是溝通無效下1方又堅持不離婚
另1方無計可施選擇逃家.簽分居協議....(總之就是不跟原配共同生活)
台灣沒有分居法
除非不願離婚的1方肯"放下"
我之所以提到這並不是鼓勵外遇. 鼓勵當小三.小王
反而是勸勉未婚者該想想清楚再去結婚.已婚者更該好好經營婚姻. 但是當1切努力都已無法再繼續完美家庭時更該學會放手去尋找自己的幸福人生
至於小三或小王何苦讓自己人格如此低下.背負著"破壞別人家庭幸福"的罪名度日?(我覺得可笑的是其實通常這罪名挺莫須有.大部分案例都是家庭自身或配偶人格有問題.才有小三小王)
何謂真愛? 盡1切所能保護他/她.不因你/妳而受到傷害這是最基本的
如果他/她做不到.別說你們有真愛(不管已婚.未婚)
有1個案例
男方在我上述的情況下跟配偶結婚1年多分居.後來他找到他的真愛想跟真愛結婚.找原配再次談判離婚.原配還是堅決不離.丟下1句"我死都不離等你先死我領遺產"!
在溝通協調無效後告上法院.判決結果是離婚不成立.原因是雙方已經簽署分居協議書認同互不干涉生活及交友.所以沒有離婚的必要
(奇怪的台灣法律.沒有分居法又承認分居條例)
後來我這朋友跟他的真愛兩人移居海外辦了"第二國身份"
因為他不想真愛1輩子躲躲藏藏不見天日!
他跟台灣原配的婚姻1年多分居.跟真愛的婚姻(拿第二國護照結婚)已近20年
台灣原配抱著怨念過日將近20年
男方到現在要是有人提到台灣原配.他也是咬牙切齒(他的遺憾是不能幫他愛妻在台灣辦場風光的婚禮.都是那個"女人"害的)
人生在世短短數十年.不懂為何要這樣帶著怨恨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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