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塞 離婚記得要辦分別財產 不然另一半的債還是要算你頭上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
老公殺人被求償四百多萬
因為名下沒啥財產
轉向前妻討償
一般人都會想說關我啥事
可是他們當初離婚時沒有辦理分別財產
即使離婚後還是共同財產
結果除了離婚後新增的財產之外
之前的財產都要拿出來賠人了
2012-03-26 15:18 發佈
異鄉苦工 wrote: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老公...(恕刪)


怪怪的

離婚後

就會自動變成當然分別財產制了

怎麼還有什麼共同財產??

而且共同財產也沒啥人在用了

都是法定財產制跟分別財產制比較多

第 1058 條
夫妻離婚時,除採用分別財產制者外,各自取回其結婚或變更夫妻財產制
時之財產。如有剩餘,各依其夫妻財產制之規定分配之。

...........
這一條也是說分產, 分完後就應該是分別財產才是啊

不然分完還共同財產制, 那分個屁喔

異鄉苦工 wrote: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老公...(恕刪)


應該是“結婚時要辦理分別財產”,想到最美麗的歐巴桑要分給那個美國人2.5億,就覺得憤怒、可惜、無賴....

不過是在婚姻時期中發生的事情,是否離婚後也要承擔嗎..
我想他們是民國n年結婚的
那時候沒辦分別財產,就是聯合財產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還是我的
當男人真好

後來離婚時沒寫清楚財產誰歸誰
才有這樣的事發生

以上純屬猜測
簡單的說,要看判決書才知理由
也許只是妻子沒主張到對自己有利的
新聞報導當娛樂就好
名言道--認真就輸了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DiabloIII wrote:
怪怪的離婚後就會自動...(恕刪)


怪怪的+1

我也很好奇記者有沒弄錯或寫錯?
異鄉苦工 wrote: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老公...(恕刪)


這樣還叫離婚嗎

如果能判成那真是世界記錄了

不過現在的新聞記者水準之低

真是匪夷所思到了一定的程度

比看到黑影就開槍的時代不知又進步了多少

是本土8點襠連續劇的影響嗎

其實這則新聞我有點不相信

記者可能只知道1%就馬上忙者發新聞了
感覺記者該吃了藥了...
異鄉苦工 wrote: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老公...(恕刪)

CC1311 wrote:
法官調查發現,兩人婚後到離婚前,確實沒有辦理財產分配,依法除她父親留給她的房屋外,其餘視為兩人共同擁有。估算當時兩人財產超過六百六十萬元,前妻應分配給張三百卅萬元,加上張現有名下財產清償後,不足部分再由前妻負擔。


這是網路上新聞寫的
我也覺得超奇怪的
離婚還有財產不分別的嗎
離婚後還要這樣, 真的很奇怪.

不過, 我一向都認為結婚前就要簽分別財產了, 所以沒差, 不怕這個.
應該是兩人結婚後離婚前的財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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