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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的各位相信兩人交往分手後還能當朋友的謬論嗎?

不交惡我相信,點頭之交我相信,但有分手後成為經常無話不談的麻吉嗎?
2007-01-13 11:3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朋友 謬論 01
這個嘛.. 我相信耶,這不算是謬論。

在雙方都理智得可以把貓無聊死的時候,這樣的狀況確實是存在的。

我身邊有滿多這樣的例子,

或許一開始的時候會顯得有些彆扭,但是時間自然會慢慢讓雙方退回朋友的位置的。
http://about.me/cornguo
要看怎麼分的吧...

不歡而散很難吧
心態問題吧
該忘的忘掉
朋友還是能當
我自己目前為止 是無法做到!

不過我相信或許其他人可以!

大概昰小弟心眼比較小

會祝福她找到更好的人
不過我並不想看見

所以基本上分手後都不連絡了

hihi everyone
應該是處理方式的問題,

跟五年的女友分手,現在是無話不談的朋友。

偶而會吃吃飯。

跟一年多的女友分手,現在也是常MSN。

說清楚,應該是重點。當然也是慢慢來。

彼此都能接受。就應該OK嚕!!
在下覺得,這要看是 "甩人的",還是 "被甩的"。

甩人的-「我希望我們以後還是好朋友…」

被甩的-「門都沒有!!!」
Life is shit without ... cat !!
當然可以
可以繼續研究床上技藝
互相切磋砥礪
就是泡友啦
但是心胸必須開放
http://tw.myblog.yahoo.com/txo-jetpower
天蠍座的我

對我而言情人變朋友→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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