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anda wrote:簡訊的證據有用嗎?!...(恕刪) 謹拍謝!這我就不確定了.....我猜簡訊是有用的,因為有發送的號碼。蒐證主要是蒐集對方恐嚇你、威脅你的證據,造成你心生畏懼,精神上的折磨。當他造成妳工作上、生活上或精神上很大的困擾,需要上警局或上法院解決時,妳說他恐嚇你,搞不好到時候他也說妳恐嚇他,還反告妳誣告他,雙方各說一詞,這時候如果妳有證據,妳講話就比較大聲了。謹拍謝!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能幫妳的很有限,希望有其他大大能幫上妳。希望妳能順利解決這件事,不必上警局或上法院,祝妳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