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有一個好朋友,他常騎著單車到處旅行,他的足跡已踏遍全台灣每個角落,他也常在本論壇的單車區裏出沒,發表文章及參與討論,我和其他朋友都以為他很喜歡騎腳踏車,但事實上卻不然,有一天他拿了一篇他從沒發表過的文章給我看,我才發現在他騎單車背後,還隱藏了他的三段淒美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我看了之後簡直感動得快哭了,於是我決定替他發表此文章,在獲得他的同意並且答應他此篇文章不要放在單車區裏,以免讓他觸景傷情之後,在此替他發表此篇感人的文章,因文章有點長,所以我把文章分成三段,每隔一段時間再一段一段地發表,每一段文章都有點長,請大家再慢慢欣賞:
文章開始:
回想起來,從我第一次開始騎長途車(民國81年挑戰台北經北濱公路及蘇花公路到花蓮)至今,已將近廿年了,這段期間除了上述行程外,大致上還有:
1.民國82年及98年單車環島各一次(所以等於蘇花公路就騎了三次),中間隔了16年。
2.陽明山及大屯山地區,三年內征戰超過一百次,里程超過五千公里。
3.挑戰北橫公路+北宜公路一趟。
4.金山、基隆及北海岸地區也有十多次,里程也將近2000公里。
5.大甲媽祖BIKE行兩趟(台中大甲-嘉義新港),每趟里程約130公里。
6.觀音山硬漢嶺:超過10趟。
7.下一個目標:挑戰對一般車友(非專業車友)來說難度最高的-【三橫一豎】。
其他小征戰則族繁不及備載,大小征戰里程將近兩萬公里,所以認識我的人都會認為我很喜歡騎腳踏車,事實上卻不然,初期我一點也不喜歡,我也喜歡跟大家一樣輕鬆休閒,一起吃喝玩樂,誰會喜歡沒事老是要把自己搞得累吁吁呢?事實上背後真正的動機,則是與我三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此刻我願意將這三段故事在此(小惡魔俱樂部)與大家分享,因為在此(小惡魔俱樂部)發表文章可以不必使用真名,就沒有人會知道我是誰,還可以與大家分享我的心情故事與心路歷程,所以也就當然不敢將此篇文章放在我的部落格上。
第一段:【錯誤的愛(抺當愛的人)】
認識P.G.是在剛退伍沒多久進入一家公司,因離家不遠,我就天天騎腳踏車上下班,也因為在同一個辦公室,有許多互動的機會,她美麗,落落大方的個性,讓我漸漸開始對她有好感,我也一直感覺她好像也對我有一些好感,但是不敢確認,我也因為怕會表錯情,在同一個辦公室內會很尷尬,而一直不敢向她表白,直到她有了男友,後來也與她的男友訂了婚,有了婚約,我對她的情愫也就此凍結住。
但是有一天,P.G.突然來找我,向我訴苦說她的未婚夫如何地不好,如何地習慣不好,她快要受不了等等之類的事,之後也一直不時地有事沒事向我抱怨她的未婚夫,此時我突然對她起了憐惜之心,原先對她已凍結的情愫也因此融化並升溫,此時我忽然情不自禁地張開雙臂擁抱了她,她也順勢依偎在我懷中放聲大哭,並且一直用手搥打著我的胸膛說:「為什麼!為什麼你這麼晚,這麼晚才要表示?」這時P.G.才向我說,她原來真正喜歡的人是我,卻一直等不到我的表白,於是就順勢接受了另一位有向她表白的人,也就是她的未婚夫,原先想說要試看看我的反應如何,但看我的表現卻是出奇地平靜,就像若無其事似地,殊不知我是強忍住我的情愫,並且強勢將它凍結住;P.G.說她在失望之餘,於是就答應了男友的求婚並且訂了婚,但在訂婚後沒多久,P.G.就後悔了,開始發現她的未婚夫漸漸露出他的真面目,不但生活習慣很差,讓她受不了外,也不認真工作,工作一個一個地換,這讓P.G.很沒安全感,讓她看不到未來,於是想回到我懷抱,我也在惺惺相惜之下,開始了這段【錯誤的愛】。
「明知我愛上了一個,不能愛的人,但是卻夜夜在期待著一個,不可能的夢」,這首歌的歌詞,既深切又寫實地訴說著我們這段地下戀情,這段戀情發展在一個並不穩固的基礎上,因為怕人知道,所以小心翼翼地進行,也非常敏感,稍有些風吹草動,就會觸動我們緊張的神經,因此發展得並不順遂,讓我們隨時都在分手與不分手的關卡上徘徊不定,這段戀情有著隨時會崩塌的疑慮。
終於在一次嚴重衝突後,也因當時年輕氣盛,血氣方剛,竟不顧家人及其他人的感受,毅然決然地決定離家出走,只記得出發時已是晚上八點多,當時因憤恨難平,只想到要消除我滿肚的怨氣,豈知竟穿著牛仔褲,一股腦地騎著我那台當時僅4千多元,只有10速的腳踏車從台北毫無目的地,一直奮力地往前騎;就這樣一直騎,一直騎,等到想停下來的時候往四週一瞧,竟然已騎到基隆了,但我怒氣仍未消,稍事休息後,仍繼續一直往前騎,直到後來覺得累了,想休息了,看看地方,竟然已到了東北角的鼻頭角了,再看看時間,已是深夜12點多了,於是就決定晚上在此休息;此時攤商都早已打烊關門了,空蕩蕩的用餐區有很多空的石桌及石椅,於是找了一張石椅就躺了下來,因倉促出門,身上只帶了幾千塊及幾件衣服及外套,就拿了外套當棉被蓋著肚子,背包當枕頭躺在石椅上,雖一直有海風在吹著,可能是已騎了三個多鐘頭的腳踏車,身體還正熱著,所以並不覺得冷;此時望著星空,看著大海,回想事情的經過,心情與思緒正複雜地交錯,心中真有說不出的沈重。
第二天清晨六點多就起來了,因我心中怒氣仍未消,於是決定繼續再往前騎,在不知不覺中已讓我走完一百多公里的北部濱海公路來到蘇澳了,在蘇澳吃了點東西,稍事休息後,來到了蘇花公路的起點,雖然之前已開車走蘇花公路好幾趟了,但第一次騎腳踏車看著一路往上的陡坡,心中著實地打了一記寒顫,剛開始還有打退堂鼓的想法,但此想法絲毫敵不過我心中的怨氣,於是決定向蘇花公路宣戰;雖然已將檔位換到最輕檔,但畢竟是第一次騎腳踏車爬山,先前也沒練習過,加上騎的是不算很好的10速車,騎起來真的很辛苦,有時還會下車牽著車走;但也許是剛退伍沒多久,體力還算不錯,重點是有滿肚子的怨氣可當作原動力,想想一生氣就會用力踩踏板,就這樣竟不知不覺地讓我騎到了第一段上坡的頂點,從這裏就開始一路長下坡,此時心中開始感覺到前所未有的舒暢感,這種感覺真是無法形容的爽快,這是生平第一次體驗這種感覺;
很快地走完了長下坡,來到了東澳,再吃了點東西休息一下,就開始挑戰第二段長上坡,同樣是仗著剛退伍的好體力,更重要的是有一肚子怨氣可當我動力來源,一想到生氣的地方就會不自主地用力踩,雖也是會氣喘如牛,同時也發現氣喘得越厲害,我的怨氣就可吐得越多;就這樣又來到了第二段長上坡的頂點,也就是舊的[新澳隧道],當初新澳隧道只有一條隧道,所以還有管制員來管制雙向的車流,因為只有一線車道,所以必須管制;還記得這邊的管制員因為我還特地通知另一端的管制員,必須等到一台腳踏車(也就是我)通過後才可以放對向車通行,所以只記得我在通過出口時,已經有一大排車在等我通過,真不好意思;通過新澳隧道後,又是一路的長下坡,此時這種舒暢的爽快感又來了,於是乎又一路暢快地下坡,走完了第二段長下坡,就到了南澳,此時看看時間,已是晚上七點多了,這麼晚若再繼續騎山路也危險,於是就決定晚上在南澳找了家旅社住了下來。
隔天早上起床,伸了個大懶腰並做了個深呼吸,此時發現自己心情已沒有像之前那麼地生氣,可能是已騎了一天多的腳踏車,尤其是因騎過蘇花公路那兩段長上坡及下坡讓我吐了不少怨氣,今早起來感覺怒氣已經消了一大半,這時我才發現原來騎腳踏車正是讓我發洩滿腹怨氣最好的方法;雖說氣已消了一大半,但仍未完全消除,於是就決定繼續往前騎,挑戰第三段長上坡;有了前兩段的經驗,今天騎起也較得心應手,不但可以在踩踏過程中邊喘氣邊吐怨氣,且在挑戰的路途中,不時有經過的車輛為我打氣加油,並對我豎起大姆指,受了鼓舞也讓我騎起來感到特別有勁;可能是當時(民國81年)在台灣騎單車的風氣並不像現在如此盛行,會騎單車挑戰蘇花公路的更是稀有再稀有,所以看到有人騎腳踏車挑戰蘇花公路才會覺得很佩服;經過奮力地踩踏,不知過了多久,終於到了第三段上坡的頂點,隨後當然是再享受一路下坡的暢快感,這種感覺真的很舒服,尤其是在經過自己一段長時間努力踩踏之後,所享受的成果,這種成果讓我嘗起感到特別甜美,也感到很有成就感。
走完下坡後,到了和平,再吃個東西稍事休息後,就繼續再往前騎,這一路上再也沒碰到像之前那三段的長上坡,只有一些高高低低坡度並不會很陡的短坡,就這樣一路經過崇德、太魯閣,最後終於到了花蓮,此時真的是感到又驚又喜,原本只是一時衝動騎腳踏車出來,完全沒料到竟然讓我從台北騎到了花蓮,此時心中的怨氣也都消得差不多,於是就打電話給P.G., 她也哭著求我回來,就這樣我也就將腳踏車寄貨運托運回台北,自己再坐火車回台北。
回到台北之後,先和P.G.見了面,雙方冰釋前嫌後暫時重修舊好,回家後當然就被母親駡了一頓,但在被責備中,看到母親眼中也充滿淚光,我這時才感到我真的錯了,真的很不應該,只為了一時衝動就讓母親這麼地擔心與傷心,心中想著下次無論如何也不能像這樣傷母親的心;而且我作夢也沒想到竟然我可以騎單車挑戰蘇花公路,事先完全沒有計劃,當初完全是誤打誤撞,不經義地就騎過來了,現在回想起來當初真的很有[憨膽],但也不免為當時不理性不成熟我的魯莽草率及[愚勇]捏了一把冷汗,也幸好當初車都沒發生什麼狀況,也沒有爆胎,真感謝當時老天保佑。
不過雖說暫時與P.G.重修舊好,但是根本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因為這還是一段【錯誤的愛】,雙方心理一直在內心交戰,始終徘徊在「愛情」與「道德」的掙扎中,雙方始終為此常有衝突,心中累積的怨念也越來越多,在數月後,又在一次衝突後,我累積滿肚的怨氣又快爆發了,我又決定再去騎腳踏車,因為根據我上次的經驗發現騎腳踏車是讓我消除滿腹怨氣最好的方法,但這次不一樣了,不再一時衝動,這次理性多了,要先做好準備,首先向公司請了一個星期的假,再把腳踏車拿去車店檢查一下,並換了前後輪內外胎及煞車皮還有鏈條,然後向母親說要去南部出差,再帶了提款卡及於足夠的衣物,就這樣距離上次約半年(也就是約82年4月),我又展開了第二次腳踏車長途之旅。
同樣是從台北出發,一路經過基隆、北濱公路、蘇澳,並再次來到蘇花公路的起點,此時看著蘇花公路並對它喊著:「蘇花公路,我又來了!」同樣再次經過挑戰長上坡來吐出心中的怨氣,再經過長下坡來使自己心情舒爽,就這樣一路又騎到了花蓮;上次只騎到花蓮就結束了,但這次不一樣,除了發洩心中的怨念外,心中也盤算著這段感情不能老是這樣下去,也必須詳加思考想出解決之道,因為我發現騎腳踏車不僅可以讓我發洩怨氣,在過程中我也因此可以恢復理性,可以冷靜並理智地思考很多事,於是就決定繼續騎下去。
就這樣我又一路繼續沿著省道台9線往下騎,一邊騎,一邊吐怨氣也一邊思考,如此一路上經過台東,再從台東經南迴公路騎到了懇丁、鵝鑾鼻,來到台灣的最南端,再由鵝鑾鼻往回騎經由屏鵝公路及省道台1線來到了高雄,到此覺得怨念也差不多吐完了,同時也思考得差不多了,此時在想是否旅程就到此結束了呢?但在同時馬上又有一個想法從腦海閃過,心想已經繞了大半個台灣了,何不就此騎回台北,這樣就等於環島一週了!於是二話不說,決定繼續再往下騎;就這樣一路從高雄沿著省道台1線往北騎,途經台南、嘉義、雲林、西螺、彰化、台中、苗栗、頭份、新竹、桃園,在從高雄出發後約兩天半,我終於騎回台北了,同時又不經義地完成我第一次歷時八天的單車環島壯舉。
回到台北後,因經過長時間冷靜與理性地思考,我最後決定忍痛向P.G.提出分手,P.G.當然也為此而內心掙扎了一番,最後還是同意分手;我們兩人也先後離開公司,但在分手數月後,傳出了她與未婚夫解除婚約的消息,聽到此事後讓我覺得有些失落感及感慨,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原因絕對不是因為我介入的關係,因為當初為了怕讓人知道,我們一直很小心翼翼地交往並且保持低調,沒有讓任何同事及認識的人知情,絕對是保密到家,所以才能夠一直相安無事;但我內心還是一直覺得很自責與內疚,覺得我很對不起P.G.及她的未婚夫,我對他們做了一件很不好的壞事;事情又過了大約半年後,又傳出P.G.已結緍的消息,對象是已認識很久且是在認識我之前就曾經追求過P.G.的一位男性友人,聽到此事後,我內心的內疚才稍微釋懷些,我也在背後默默祝福P.G.,祝她能夠有個好歸宿,從此得到幸福直到永遠!!而P.G.與我的這段【錯誤的愛】也就從此畫下休止符。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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