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對朋友協議離婚結婚12年有兩個小孩(都是妹妹)原因竟然是男方嫌女方無法生男生好讓他傳宗接代~(男生是獨子)聽了真是火大,而且男方作法實在粗暴~過年前直接把女方的東西整理好叫她滾這個禮拜內簽離婚協議書並且不准探視小孩雖然我覺得疑點重重,直覺男生那一定有鬼,可是女生那邊還是覺得簽一簽算了,唯獨沒有探視權她沒辦法接受,我是建議她緩簽~測試男生的反應,另外對於探視權的部分還有其他選擇嗎?請教一下大家意見~
生男生女 其實是由男性的精子染色體來做決定!!生不出男生怪老婆...???他老婆沒怪他就該偷笑了!!況且這種爛條件"不准探視小孩"小孩懷他10個月 是他懷的喔??說不准就不准~ 把女人當什麼阿?先請你的朋友別傻傻的簽下去男方八成有鬼
首先先順者男方的意願,但底線是不能離婚態度上祥裝成之前消極的態度等經過二個月以上的時間,再請徵信社或娘家調查如果都無異狀,那就先過過一人生活也好這段時間請積極聯絡附近有力人士,里長,她老公公司上司等以期在做民事調停時處於有利局勢
雖然性別是由男生決定,但生男生女跟男女雙方都有關~不要一味都歸因於男性身上若女性體質偏酸或偏檢,也會影響存留在女性體內精子是x或y來的多,所以若想生男或生女,都需雙方配合製造某種適合x或y精子存活機率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