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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的女生都如何看待下一段戀情?

小弟老大也不小了,跟女友也交往幾年了,
但家人始終不認同與諒解,
關於女友是個單親媽媽,
年紀也比我小,
只是帶了個小孩,
女友母親也對自己女兒當初的選擇釋懷了,
也看著我們倆這樣交往下去也不是辦法,
提出了,婚後小孩女友母親要自己帶,
我父母始終不認同這方式,
而是希望小孩的爸爸能放棄探視權,
進一步的完全放棄小孩,
畢竟長輩看的是更長遠的,
如果能完全放棄至少我們還有一點希望,
重點是小孩的爸爸不放棄,
女友的家人也只想到把小孩留在老家這方法,
不讓小孩的問題帶到另一個家庭中,
但我也無法認同,
因為這不是長久之計,
我們彼此也放不下這段感情,
唯一要讓我父母認同且繼續下去的方式只有讓女方放棄,
這點女友家人也不認同,
所以現在我們就卡在這樣下去只有分離收場,
也不知道我們這樣交往下去的結果...

希望有經驗的人能給小弟點建議...
2012-01-30 0:5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女生 戀情
這樣看起來,女方的家長真的很愛她的女兒
接受自己女兒離婚要帶著小孩的決定.且給予支持
甚至為了女兒下一段婚姻能夠幸福,把養育孩子的責任自己扛下

現在 小孩的監護權是誰的?
女友的前夫有按月給付贍養費嗎?
如果有,要對方完全放棄探視權是很困難的
除非男方那邊在探視的時候.有什麼對小孩不利的舉動,或是小孩自己本身不願意見到爸爸,不然要完全切斷是有困難的
法律上一方有監護權,另一方有探視權,只能試著看能不能把探視次數減少.間隔時間拉長

你父母想的也沒錯,你們如果都有自己的家庭
前夫那邊還是牽扯不清,對你們跟小孩都不是很好
(萬一前夫知道前妻要再婚 會不會有什麼動作?社會新聞有過的)

你愛你的女友也會接受她的小孩吧?
願意跟著這個小孩一起生活嗎?
你女友對這件事的態度呢?

如果你們都堅定的想要未來是三個人一起生活
試著讓你的父母了解 但這不是很容易需要時間

說來說去 小孩真的好無辜@@
我身邊有幾個單親媽的朋友
離婚後不是沒人追 只是她們想到小孩 還是寧可自己一個人過

lock on wrote:
小弟老大也不小了,跟...(恕刪)

要不直接一點!
三家的父母全部出來橋你覺得怎樣?
談妥了.現場立刻白紙黑字寫清楚.誰都不要廢話!

不過重點在於:
你跟女友的雙方父母有沒有親自見過面談過了?
這事情不是只有一次會談就能搞定!

至於前夫...對一個已經有名無實的過去式可以用很多手段讓他埃埃叫又不能怎樣.
因為"立場問題"!
他想怎樣還會吃官司勒= ="

另外!
小孩子如果只認一個老爸...我奉勸你最好暫時認了= =
小孩子是最大尾的!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要她放棄自己的小孩,應該是很難,你家要她在你跟孩子間做選擇,對她來說很痛苦吧~
要愛一個離婚的女人,就要有心胸接受她的孩子一起生活,連放娘家都不能接受,
我只能說,你的家庭環境不適合跟離過婚的女人交往。
如果以我自己來說,離了婚,對婚姻就沒甚麼憧憬了,不結婚也好,省掉一堆煩心的事情,只要規劃好自己的財務未來就好了~
要取得監護權只要男方沒有什麼經濟能力
又或是小孩認同女方扶養大部分勝算都很高
文中樓主女友小孩的父親會離婚,經濟上的問題肯定比較大
沒有經濟基礎又想要有小孩的監護權,對小孩跟樓主的未來不是很公平
在打官司之前建議樓主先取得小孩跟未來岳母的信任

女生會為了小孩而拿錢給小孩的父親,也就是你的錢
所以無論如何都要狠下心跟小孩的父親切斷關係
小孩的父親若有心相反的會拿出誠意資助小孩的教育費
你可以先觀察幾年,然後再考慮往後對策
在此小弟先感謝各位的回覆

女友的小孩跟我處的也很好,
因為女友家人會提出那類的方式,
主因是小孩的父親行為舉止讓女友家人不敢領教,
一旦我們做了什麼決定,
小孩的父親可能會惱羞成怒的做出無法想像的行為,
其中也是保護女友家人,
但小孩與父親只要繼續保持聯繫,
這樣下去就無法斷絕他們的關係了,
雖然小孩父親無法如約定的給於贍養費,
只要求一年只見小孩幾次面,
帶回老家與父親方家人共聚,
這點我父母完全無法接受,
如果我們想繼續交往下去,
就必須讓小孩與父親斷絕關係,

這點..
小弟苦惱了很久,
導致這陣子每想到就心煩,
循法律途徑不知道會讓小孩父親在無面子狀況下做出什麼意料外的舉動,
不知道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這樣的狀況,
除了無奈,
只能等時間久出現轉機或奇蹟了......
讓小朋友完全斷絕跟生父的關係對小朋友有好處嗎?

讓他完全斷絕這層關係好了,您確定他長大不會想知道或是尋找他的生父嗎?

到時候會不會反而有不好的影響?

不管生父對小朋友的撫養有無盡力,血緣的關係是無法忽略的.

版大如果想跟女友長長久久,應該連她的小孩也要帶在身邊,當成自己的小孩疼愛

不需要斷了他跟生父那邊的關係,這對小朋友的成長並無好處

等他長大懂事自然會知道 養的大過生的 到時候小朋友自然會作出選擇的

不過版大雙方家長可能還要費很多工夫去溝通囉

美空ひばり wrote:
要取得監護權只要男方...(恕刪)


探視權與監護權不同而樓主問的是探視權,
任何人是無權侵害父母親探視的權力,
除非是因為家暴之類任何一方被法院限制探視。


換個角色設身處地想女方與男方都已經離婚,
憑什麼還要為了一個不愛的女人與不認識的男人放棄自己的小孩?
樓主可能只能從自己身邊的人去溝通或選擇隱瞞,
如果選擇隱瞞那就是私底下與小孩父親協調好探視的時間與方式。
真麻煩
最簡單的方式是放棄小孩 你們兩個要生多少個都沒問題
只要小孩在女方這邊 牽扯不清是絕對的
所以一般父母都不喜歡對方有拖油瓶
考慮看看吧
家人不諒解
那表示你們目前無法走到結婚這步
一般女人離了婚
有很大的機會便不會再憧景婚姻
其實結婚也沒什麼好的
萬一對方欠錢不還,銀行那邊也是有責任
要是再給我一次選擇
我寧可同居一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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