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男孩離開了女孩, 去找尋他心中的愛情.
這個決定, 對女孩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為此, 女孩離開了他們兩人交往時的城市,
一個人收拾了行李, 來到兩千公里外的異鄉, 獨自撫平傷口.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 兩人再也沒有連絡..
三年之後
男孩經歷了另一段愛情, 最後他與三年前那個女孩同樣的遍體鱗傷.
直到他決定離開這城市的時候, 已一無所有.
女孩一個人在異鄉努力, 她再也無法觸碰感情,
但一直在工作上很有天賦的她, 如今已是某大集團總監級的人物,
年收入以百萬為單位計,更同時修著博士學位, 事業扶搖直上...
若略過感情, 僅以物質來看, 她肯定擁有了比以前好上十倍的人生.
而男孩的狀況顯然並不好, 他在異鄉租了個小破房子,
已不年輕的他, 打算赤手空拳的重新展開人生 .
並面對著茫茫的未來.
命運則讓他們兩人在兩千公里外的城市再度相遇.
兩人像是老朋友般的吃了頓飯
[好久不見,過得好嗎?]
在寒冷異鄉就算僅以場面話堆積出的熱絡, 也足夠讓人兩人感到溫暖了.
直到飯後.
女孩說:[ 我還是很愛你, 我們可以重新在一起嗎? ]
女孩略帶哽咽著:[ 你知道的, 我根本不在乎你有沒有錢, 我只在乎你是不是在我身邊, 你可以給我答案嗎? ]
[你知道嗎?分開之後, 我一天一天的算著我們分開的時間,
我一直很努力想接受其他追我的男人,我不是沒試過, 但是我根本辦不到!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女孩無法控制情緒的嚎啕大哭著.
而此時..男孩只能靜靜的聽著女孩哭訴, 他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好吧, 我知道這故事的結尾很爛, 但是我他媽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這人出生根本是注定要傷害別人的吧?????
不管是愛我的人,或是我愛的人…喵的!!全都是一場悲劇!!!
我拿甚麼臉膽敢說要跟這個女孩在一起? 我又憑甚麼能跟她說我不能愛她?
幹! 我的存在根本上就是一種天殺的錯誤!!!
kohonen wrote:
直接開口借五百萬說要...(恕刪)
我沒打算創業啊, 我對賺錢其實沒有太大的興趣.
這女孩從小就認識我, 交往過三年, 但是認識的時間有十幾年了.
我在工作上一直以來, 就是做些自己喜歡的事,
說難聽一點,就是自己對工作的態度上,詩人性格太重,
工作倒也不是不認真,卯起來幹也經常可以三天不用睡覺的.
換個方式說, 當加班時數第三名的人受不了,跑到勞工局申訴的時候.
勞工局查下來,才發現我是第一名,還很開心的在公司寫稿..
只顧作喜歡的事但不太考慮成本的個性,與所謂有創業心的人比,是完全不同的類型.
我這人本質是如何,都幹過了些啥破事, 認識了大半輩子,對方是知道的.
跟她拿錢說要創業,根本就不合理啊,
應該說,要想編個嚇跑對方的方法, 也得對方肯相信吧...
兩個人又不是小孩子.
編這個理由,肯定是沒說服力的.
退一萬步講,
她真拿錢出來的話, 我會覺得整件事情就更難辦了...
LSTUDIO wrote:
嗯,昨晚的事,
首先, 我不知道一個曾經背叛過另一個人的人...
要再度跟她說我愛你,
我說這句話的同時, 該拿甚麼面對自己的良心?
另一方面
就社會的觀點來看的話, 我目前的狀況, 跟她在一起,
很難不讓人聯想是為了物質上的需要, 那就更不妥當了....
而她的狀況則顯得很難受, 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老兄~你問題的重點是.........
你到底還愛不愛她?
愛的話...
能不能給他足夠的安全感?
能不能保證不變心?
能不能照顧她而不是給她負擔?
其實我覺得如果你們互相相愛
當李李仁跟陶子也不錯呀
沒人會看輕李李仁對家庭的付出的
當然~你的答案是不愛的話
就直接拒絕女生呀
跟他說你不是我的菜
否則自以為好心不明確拒絕對方
懸在那的話
女生又要浪費幾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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