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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異鄉和前前任女友再度相遇..

三年前, 男孩離開了女孩, 去找尋他心中的愛情.
這個決定, 對女孩造成了很大的傷害...
為此, 女孩離開了他們兩人交往時的城市,
一個人收拾了行李, 來到兩千公里外的異鄉, 獨自撫平傷口.

時間就這麼過去了, 兩人再也沒有連絡..

三年之後

男孩經歷了另一段愛情, 最後他與三年前那個女孩同樣的遍體鱗傷.
直到他決定離開這城市的時候, 已一無所有.


女孩一個人在異鄉努力, 她再也無法觸碰感情,
但一直在工作上很有天賦的她, 如今已是某大集團總監級的人物,
年收入以百萬為單位計,更同時修著博士學位, 事業扶搖直上...

若略過感情, 僅以物質來看, 她肯定擁有了比以前好上十倍的人生.

而男孩的狀況顯然並不好, 他在異鄉租了個小破房子,
已不年輕的他, 打算赤手空拳的重新展開人生 .
並面對著茫茫的未來.


命運則讓他們兩人在兩千公里外的城市再度相遇.

兩人像是老朋友般的吃了頓飯
[好久不見,過得好嗎?]
在寒冷異鄉就算僅以場面話堆積出的熱絡, 也足夠讓人兩人感到溫暖了.

直到飯後.

女孩說:[ 我還是很愛你, 我們可以重新在一起嗎? ]
女孩略帶哽咽著:[ 你知道的, 我根本不在乎你有沒有錢, 我只在乎你是不是在我身邊, 你可以給我答案嗎? ]
[你知道嗎?分開之後, 我一天一天的算著我們分開的時間,
我一直很努力想接受其他追我的男人,我不是沒試過, 但是我根本辦不到!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女孩無法控制情緒的嚎啕大哭著.

而此時..男孩只能靜靜的聽著女孩哭訴, 他自己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好吧, 我知道這故事的結尾很爛, 但是我他媽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這人出生根本是注定要傷害別人的吧?????
不管是愛我的人,或是我愛的人…喵的!!全都是一場悲劇!!!

我拿甚麼臉膽敢說要跟這個女孩在一起? 我又憑甚麼能跟她說我不能愛她?

幹! 我的存在根本上就是一種天殺的錯誤!!!






2012-01-12 4:29 發佈
話說L大:這是真的嗎?
還有二千公里是在?(拿圓規劃地球儀中)

大象比利熊 wrote:
話說L大:這是真的嗎...(恕刪)


嗯,昨晚的事,

首先, 我不知道一個曾經背叛過另一個人的人...
要再度跟她說我愛你,
我說這句話的同時, 該拿甚麼面對自己的良心?
另一方面
就社會的觀點來看的話, 我目前的狀況, 跟她在一起,
很難不讓人聯想是為了物質上的需要, 那就更不妥當了....

而她的狀況則顯得很難受, 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直接開口借五百萬說要創業吧!

所有的浪漫、回憶,瞬間化為烏有
很簡單,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麼

如果真的要再一起,就去努力,不要去碰對方的錢

想辦法爬得跟他一樣高,用自己的本事去找自己想要的

但是當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的時候

請不要去傷害別人

二度傷害是很恐怖的

打雜小瑋云:『金錢誠可貴,職銜價更高,若為生命故,兩者皆可』

Zx s wrote:
很簡單,搞清楚自己要...(恕刪)


感謝
我想, 您提供的方向應該是正確的方向...

我經歷過一些事, 很理解二度傷害的可怕.

確實得慎重再慎重的好好想想,
盡可能在不傷害別人情況下,讓自己往正確的地方走.
kohonen wrote:
直接開口借五百萬說要...(恕刪)


我沒打算創業啊, 我對賺錢其實沒有太大的興趣.
這女孩從小就認識我, 交往過三年, 但是認識的時間有十幾年了.

我在工作上一直以來, 就是做些自己喜歡的事,
說難聽一點,就是自己對工作的態度上,詩人性格太重,
工作倒也不是不認真,卯起來幹也經常可以三天不用睡覺的.
換個方式說, 當加班時數第三名的人受不了,跑到勞工局申訴的時候.
勞工局查下來,才發現我是第一名,還很開心的在公司寫稿..

只顧作喜歡的事但不太考慮成本的個性,與所謂有創業心的人比,是完全不同的類型.

我這人本質是如何,都幹過了些啥破事, 認識了大半輩子,對方是知道的.

跟她拿錢說要創業,根本就不合理啊,
應該說,要想編個嚇跑對方的方法, 也得對方肯相信吧...
兩個人又不是小孩子.

編這個理由,肯定是沒說服力的.



退一萬步講,
她真拿錢出來的話, 我會覺得整件事情就更難辦了...
是不是可以從朋友再開始...
給兩個人緩衝的時間
去想一想是不是真的適合在一起
人在異鄉更需要朋友

LSTUDIO wrote:

嗯,昨晚的事,

首先, 我不知道一個曾經背叛過另一個人的人...
要再度跟她說我愛你,
我說這句話的同時, 該拿甚麼面對自己的良心?
另一方面
就社會的觀點來看的話, 我目前的狀況, 跟她在一起,
很難不讓人聯想是為了物質上的需要, 那就更不妥當了....

而她的狀況則顯得很難受, 所以我不知道如何是好.


老兄~你問題的重點是.........

你到底還愛不愛她?

愛的話...

能不能給他足夠的安全感?
能不能保證不變心?
能不能照顧她而不是給她負擔?


其實我覺得如果你們互相相愛
當李李仁跟陶子也不錯呀
沒人會看輕李李仁對家庭的付出的


當然~你的答案是不愛的話

就直接拒絕女生呀

跟他說你不是我的菜

否則自以為好心不明確拒絕對方

懸在那的話

女生又要浪費幾個三年...

AnneSui520 wrote:
老兄~你問題的重點是...(恕刪)


沒錯沒錯
不要把男主外女主內看得太重
當個稱職的李李仁也是很棒的

試想
一個女生在異鄉幹到那麼高的職位
他的周遭如何?爾虞我詐?沒有朋友?
如果有個可靠的依靠照顧他、呵護她
應該才是幸福的事吧

當然,前提是,你還很愛她
就不要管周遭人的眼光吧
李李仁也是熬了很多年
到了今天大家才了解他的價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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