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幫忙嗎?

當初在我不甚同意下,婆家買下了現下這間房子....我迫於情勢也幫忙出了頭期款.....

現在的情形是:我們夫妻倆繼續分隔兩地工作賺錢(因為買了房,我老公無法擔負我辭了工作搬去跟他同住的開銷),房子是婆婆與老公住在裡面,我一個月過去住約5天左右.....

我想問的是:1.我完全沒靠老公養我
2.房子也不是登記我的名字
3.我根本也不算住在裡面

婆婆覺得先生一個人繳房貸很辛苦,要我再幫忙,我要再幫忙每個月的房貸嗎?合理嗎?
2012-01-10 20:35 發佈

haha2011 wrote:
當初在我不甚同意下,...(恕刪)


絕對絕對不合理。
理論上~沒在住沒在用 不用幫忙繳

實際上~以後會住進去的機會還是非常的大吧?!

婆家還是希望你幫忙~如果不幫忙應該會被說話吧 在家族間...閒言閒語會很多...

先幫忙繳~到時候看情況在買個兩人都能住的地方吧

做事簡單 做人難...

非常不合理
感覺就是外人

離婚吧

haha2011 wrote:
當初在我不甚同意下,...(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老公是媽寶?
那建議....還是講清楚說明白吧...
個人感覺因該跟把錢丟到海裡一樣...

而且...就你的文章~感覺你跟妳老公的感情並不是很融洽的樣子..

先生家只有先生一個兒子嗎?如果答案是,幫忙出就當是幫助先生孝順婆婆,
讓她住好一點。

如果先生家不只他一個兒子,那可能就要考慮一下。

另結婚後買的房子,就算登記在先生名下,如果沒有辦理夫妻財產分開,
倒是不用太擔心房子登記問題,因為按照共有財產制,不幸離婚你應該也有一半可分。
說穿了
會想什麼房子你的我的 要不要幫忙的

其實內心都在想離婚後的事了吧
既然這樣就離了吧


(奇怪~古代女人都不會分你的我的,夫家就是一切,就是天....嘖嘖)

haha2011 wrote:
當初在我不甚同意下,婆家買下了現下這間房子....我迫於情勢也幫忙出了頭期款.....

現在的情形是:我們夫妻倆繼續分隔兩地工作賺錢(因為買了房,我老公無法擔負我辭了工作搬去跟他同住的開銷),房子是婆婆與老公住在裡面,我一個月過去住約5天左右.....

我想問的是:1.我完全沒靠老公養我
2.房子也不是登記我的名字
3.我根本也不算住在裡面

婆婆覺得先生一個人繳房貸很辛苦,要我再幫忙,我要再幫忙每個月的房貸嗎?合理嗎?

啊~你就每個月付五天房租這樣交代得過去吧...
已出了頭期款了
至少爭取共同登記名字吧
若將來不幸萬一假設如果....你老公要分手
也不怕他偷偷賣掉或登記给別人

記得繳貸款可以請老公拿現金给你
再從你名下轉帳给銀行
至少能証明你有出錢幫忙付

若有小孩或打算生小孩
可以先跟老公說你要存保險费及教育基金
所以貸款請他先出囉~~

不過這些話要說得有技巧
畢竟牽址到婆婆要搞定
補充上面的話
若房子是在你們结婚登記前就買了

那對不起....

以後這房子你是分不到一毛的
他要如何處置你也無權過問
除非....它變成遺產。

太狠啦~~別打我啊~~

所以最好去登記共同持有吧!!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