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在我不甚同意下,婆家買下了現下這間房子....我迫於情勢也幫忙出了頭期款.....
現在的情形是:我們夫妻倆繼續分隔兩地工作賺錢(因為買了房,我老公無法擔負我辭了工作搬去跟他同住的開銷),房子是婆婆與老公住在裡面,我一個月過去住約5天左右.....
我想問的是:1.我完全沒靠老公養我
2.房子也不是登記我的名字
3.我根本也不算住在裡面
婆婆覺得先生一個人繳房貸很辛苦,要我再幫忙,我要再幫忙每個月的房貸嗎?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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