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中國際比較所使用的結/離婚率公式,是「當年度結/離婚對數」除以「當年度總人口數」這樣算出來台灣的結婚率大概約在千分之5到千分之6之間,離婚率則約在千分之2到千分之3左右吧也就是當年度當地每千人有多少對夫妻結/離婚的意思。
Mitsi wrote:我印象中國際比較所使...(恕刪) 但是,我覺得這樣怪怪的,當地的人口那不就連1歲~~到人瑞都要算進來1歲可能結婚嗎?舉個例子我們要算國中升高中升學率,是把考取高中的國中畢業生除以國中畢業生,不會把摑一和國二的學生人數算進來只有結婚的人才有可能離婚,所以,其它沒結婚的應該不能把它也一併考量近來當分母這是小弟的想法
taiwandepend wrote:朋友因為要做相關研究...(恕刪) 我覺得真的是隨便算算結婚率是未婚為母體除今年結婚人數離婚率是以結婚為母體除今年離婚對數我如果是要求研究機構.....您朋友油俠 大德魯伊-狂草
taiwandepend wrote:但是,我覺得這樣怪怪的,當地的人口那不就連1歲~~到人瑞都要算進來1歲可能結婚嗎? 如果是要做不同國家之間的比較的話,平均每千人中有多少結婚或離婚對數的公式,才能做為一致的比較標準。taiwandepend wrote:只有結婚的人才有可能離婚,所以,其它沒結婚的應該不能把它也一併考量近來當分母 人口統計還有一個指標叫做「有偶人口離婚率」,應該比較接近你的想法。有偶人口離婚率,官方的定義是「某一特定期間之離婚對數對同一期間之期中有偶人數的比率」,單位也是千分比,算出來的會是每一千位當年度有配偶的人口當中有多少離婚對數。隨手上內政部網站查了一下,台灣的有偶人口離婚率,不論男女這幾年大約都在千分之11左右......你所使用的離婚率公式,最大的問題在於用「當年度的結婚人數」當作分母,但是「當年度的結婚人數」只包括當年辦理結婚登記的人,並沒有考慮到之前已經結婚且沒有離婚的人口,所以你的公式大幅低估了「當年度有配偶的人數」。再者,在今年離婚的人口跟在今年結婚的人口並不見得是同一群人,直接把兩個不相關的數字相除所得的比率,在統計上是沒有意義的喔。(雖然媒體上有些聳動報導就是這樣來的...什麼平均每三對夫妻就有一對離婚.....通常就是這樣算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