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很多企業都有所謂的祖產
EX:大同
像大同發展越來越沒落、投資太陽能又掛點,所以開始搞房產
企業要賺一手、建設公司買下又賺一手、接著炒房客又大肆收購又賺一手
到最終端的住戶只能大半輩子付貸款買房......
今天公司前輩說現在的時機,買了房結果被公司外派,可能買了卻住的時間不多,不如當投資標的別當住家
雖然人總要個窩才安心,但是換算一下很多人揹著房貸一輩子都被壓著,沒辦法去做更多的投資感覺挺虧的!!
不知有無版友也是這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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