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認識一對夫妻,與他們兩人都很熟識
男的簡稱 A男,女的簡稱 A女
兩人10年感情,從認識到結婚,育有三歲女兒,開了好幾家店,生活富裕,羨煞身邊很多親友。
不過,A男犯了很多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那就是外遇了。
A女從一開始吵鬧,到後來接受了這段關係。
一年後,A女開始找各種方式與A男吵吵鬧鬧,並悄悄的把所有資產轉到他名下
A男的不動產,就拿去貸款。然後在一切都完成後,找了徵信社抓姦A男。
當然鬧到警局,最後離婚收場。
A女獲得所有財產(包括黃金,車,存款...等)與所有店的經營權(每月少說都50萬進帳)
A男要背負所有貸款,另外在得現金190萬,跟每月匯10萬共10期等於100萬給A男
A女自己也主動提議女兒跟A男,他有空在看女兒就好。
由於這些條件是A男與A女兩人私下協議的結果,並無人介入,且是由A女填寫離婚協議書條件,
證人也由A女所找了簽名,A男自知不對,處處都隨A女意思。
原本以為這樣結束了,結果不是...
離婚完的隔天,A女就帶新男友到每間店裡給所有員工認識,並說明以後B男就是新老闆
A男輾轉得知,但也無話可說,也沒在與A女有所連絡。原來在他外遇半年後,A女也找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離完婚,隔兩個月後,A男開始收到法院傳票,
一個是要回小孩監護權,一個是要回190萬現金(A女也沒如協議每月匯款10萬)
在一個告恐嚇,原來在爭吵的那段時間,A女就有所準備,身上都有帶錄音
吵架沒好話,A女的話都說的很小聲,沒錄到。A男被激怒後,偏偏有罵到一些較不堪的言語
例如:去死一死啦,我就爛命一條了,跟你幹到底,這幾句
A女也用這一個錄音內容,指稱錢跟小孩都是被恐嚇的...所以通通都要要回來。
官司打了一年多,小孩的監護權在一審二審依舊判給A男,因為恐嚇內容中就上述兩句較強烈
錄音內容中根本沒提到小孩或跟錢有關的詞。
但是現金的部分,在一審中,居然判決要歸還A女,且還要算利息。目前二審還在進行中,A男當然不甘願還
恐嚇案件這幾天才剛審理完,等判決書,但是對A男比較不理想,
因為A女在庭上,演的太有技巧了,哭鬧他自己有多怕多怕
A女在這一年官司的期間,也與B男登記結婚,並另生了小孩
我與她倆非常熟識,所以我很清楚他們之間的事情
我知道A男先錯在先,但是整個官司的事情,他是真的硬被A女誣賴,冤枉
離婚後,A男生活已回歸平淡,且有穩定的工作,支撐家庭跟慢慢還債。
A女買名車,名牌包,但是還是很堅持要逼死A男,他身邊又有別的男人,與別的朋友在當他,我根本無法
勸A女。如今,A男全家都陷入低潮,債要背,有可能還要還錢給A女,又要遭受刑罰
A男有錯在先,但是A女友想處處要逼死他
請教各位明智的版友,我該幫哪一邊!? 此題又該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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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可以確定的,
A女在抓姦之前,一切都是有計畫性了,因為A男與第三者的關係,A女早就非常清楚了,無須用到徵信社
且所有的爭吵,都是A女所挑起的,在這之前也私下交男友了。
離婚後,A女到處宣傳A男對不起她,這樣還可以大大方方跟B男在一起
錄音內容過程就只有A男的聲音居多,口氣較大聲,就上述那兩句最嚴重
A女在庭上,堅持咬定那就是恐嚇他,害他很驚嚇,所以才讓出金錢與小孩,還上演驚恐跟哭泣的戲碼。
但是在錄音內容之後的日子,A女還是很正常的跟A男有良好的互動,甚至出遊。只是在法庭上沒提
最後一二審法官不認同錄音內容跟讓出小孩有關,且在離婚後,A女完全都沒去過問過或關心過女兒
但是返還190萬的官司,在一審卻判A男要歸還A女,目前二審還在審理中。
當初在簽協議書時,A男太禮讓A女,協議書全權交由A女所寫,所以內容只寫到對A女有利的部分
例如.店,車,房子...歸A女,對於A男錢的部分完全沒寫上,只寫上每月匯10萬給他,共10期
恐嚇案件已結束,目前等通知,有新消息在提供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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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於 12樓 47樓
再者就是,A男在選擇外遇時,就要想到有今天了,請A男好好承擔後果吧...
不是本王要幫女方講話,A女嫁了A男10年,幫他生了小孩,還無怨無悔一起開店工作,結果A男賺了一點錢就外遇,如果你是女方,你心寒不寒?一個中年失婚婦女要再找第2春跟工作其實很辛苦.也不容易耶,本王看太多這種例子了,阿不就還好店歸A女,不然她將來的路要怎麼走?本王覺得A女這樣做剛好而已,如果是本王,這A男絕對會更慘,A男也不要怪A女,基本上感情中會恨到入骨的人,通常之前都很愛你,只是你讓她太心寒了...哇哈哈...
中尉莫卡 wrote:
小弟認識一對夫妻,與他們兩人都很熟識
男的簡稱 A男,女的簡稱 A女
兩人10年感情,從認識到結婚,育有三歲女兒,開了好幾家店,生活富裕,羨煞身邊很多親友。
不過,A男犯了很多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那就是外遇了。
A女從一開始吵鬧,到後來接受了這段關係。
一年後,A女開始找各種方式與A男吵吵鬧鬧,並悄悄的把所有資產轉到他名下
A男的不動產,就拿去貸款。然後在一切都完成後,找了徵信社抓姦A男。
當然鬧到警局,最後離婚收場。
A女獲得所有財產(包括黃金,車,存款...等)與所有店的經營權(每月少說都50萬進帳)
A男要背負所有貸款,另外在得現金190萬,跟每月匯10萬共10期等於100萬給A男
A女自己也主動提議女兒跟A男,他有空在看女兒就好。
由於這些條件是A男與A女兩人私下協議的結果,並無人介入,且是由A女填寫離婚協議書條件,
證人也由A女所找了簽名,A男自知不對,處處都隨A女意思。
原本以為這樣結束了,結果不是...
離婚完的隔天,A女就帶新男友到每間店裡給所有員工認識,並說明以後B男就是新老闆
A男輾轉得知,但也無話可說,也沒在與A女有所連絡。原來在他外遇半年後,A女也找別的男人在一起了。
離完婚,隔兩個月後,A男開始收到法院傳票,
一個是要回小孩監護權,一個是要回190萬現金(A女也沒如協議每月匯款10萬)
在一個告恐嚇,原來在爭吵的那段時間,A女就有所準備,身上都有帶錄音
吵架沒好話,A女的話都說的很小聲,沒錄到。A男被激怒後,偏偏有罵到一些較不堪的言語
例如:去死一死啦,我就爛命一條了,跟你幹到底,這幾句
A女也用這一個錄音內容,指稱錢跟小孩都是被恐嚇的...所以通通都要要回來。
官司打了一年多,小孩的監護權在一審二審依舊判給A男,因為恐嚇內容中就上述兩句較強烈
錄音內容中根本沒提到小孩或跟錢有關的詞。
但是現金的部分,在一審中,居然判決要歸還A女,且還要算利息。目前二審還在進行中,A男當然不甘願還
恐嚇案件這幾天才剛審理完,等判決書,但是對A男比較不理想,
因為A女在庭上,演的太有技巧了,哭鬧他自己有多怕多怕
A女在這一年官司的期間,也與B男登記結婚,並另生了小孩
我與她倆非常熟識,所以我很清楚他們之間的事情
我知道A男先錯在先,但是整個官司的事情,他是真的硬被A女誣賴,冤枉
離婚後,A男生活已回歸平淡,且有穩定的工作,支撐家庭跟慢慢還債。
A女買名車,名牌包,但是還是很堅持要逼死A男,他身邊又有別的男人,與別的朋友在當他,我根本無法
勸A女。如今,A男全家都陷入低潮,債要背,有可能還要還錢給A女,又要遭受刑罰
A男有錯在先,但是A女友想處處要逼死他
請教各位明智的版友,我該幫哪一邊!? 此題又該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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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可以確定的,
A女在抓姦之前,一切都是有計畫性了,因為A男與第三者的關係,A女早就非常清楚了,無須用到徵信社
且所有的爭吵,都是A女所挑起的,在這之前也私下交男友了。
離婚後,A女到處宣傳A男對不起她,這樣還可以大大方方跟B男在一起
錄音內容過程就只有A男的聲音居多,口氣較大聲,就上述那兩句最嚴重
A女在庭上,堅持咬定那就是恐嚇他,害他很驚嚇,所以才讓出金錢與小孩,還上演驚恐跟哭泣的戲碼。
但是在錄音內容之後的日子,A女還是很正常的跟A男有良好的互動,甚至出遊。只是在法庭上沒提
最後一二審法官不認同錄音內容跟讓出小孩有關,且在離婚後,A女完全都沒去過問過或關心過女兒
但是返還190萬的官司,在一審卻判A男要歸還A女,目前二審還在審理中。
當初在簽協議書時,A男太禮讓A女,協議書全權交由A女所寫,所以內容只寫到對A女有利的部分
例如.店,車,房子...歸A女,對於A男錢的部分完全沒寫上,只寫上每月匯10萬給他,共10期
恐嚇案件已結束,目前等通知,有新消息在提供結果。(恕刪)
現代人的婚姻真的很難信任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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