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現在的女友交往差不多五個月,
之前小吵過花錢太兇的問題,
因為她愛買衣服(已經有的衣服褲子應該超過200件以上,但不是都買名牌)
也愛往名勝景點跑,愛拍照,愛吃部落客推薦的美食,
這些花費每個月都讓薪水超支,
最近她忽然提說想回酒店上班(很久之前她在酒店上班過)
問她原因她說
因為她自己的薪水不夠用
而我的錢是我自己的
意思聽起來是我不願意花錢在她身上的感覺
可是男女朋友在一起一定都要男生買單才叫做愛情嗎?
如果真的讓她回酒店上班這感情可能也維持不住了吧
有沒有第三人可以用冷靜的眼光解釋一下我女友在想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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