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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7 11:50 發佈
離跟結都算生效= ="
但是離的方面構不構成偽造就不清楚了
你自己也想一件事情吧:
隨處可見的網路.只要有心要接觸到並不難!
若你馬子是被家長軟禁在家那就有可能產生你說的情形.
但若沒有呢?
離婚無效成立的話,是不是偽造文書也同時成立?
建議先了解對方父母反對的理由,然後看看有沒有辦法解套

acoangel wrote:
如題所言,我(33歲)和我女友(28歲)因她的父母反對,
所以在今年8月中我們倆偷偷跑去登記結婚,結果,她的
父母相當生氣,叫我們要馬上辦離婚,然後要談結婚的事
,等離婚後再來談,我和我女友也笨笨的聽他們的,(恕刪)


都已經成年多久了 你們這樣根本結不了婚

該衝動的時候就該堅持到底

到後來還笨笨的聽別人離婚.....
acoangel wrote:
如題所言,我(33歲...(恕刪)


重點是,
即使打訴訟贏了,
對這件事情有幫助嗎?
恢復婚姻狀態之後呢,
你女友也還是不見蹤影
(PS:民事訴訟當事人毋庸親自到庭應訴,可以委任他人擔任訴訟代理人)!
所以我看你還是親自登門拜訪比較好,
問清楚什麼原因,
再不然就是想辦法跟你女友取得聯繫了。

acoangel wrote:
如題所言,我(33歲...(恕刪)


女方的圖章女方的簽字是誰簽的蓋的。

acoangel wrote:
如題所言,我(33歲...(恕刪)

33歲了,真的還蠻笨的,這就像是先叫你撤銷告訴,然後再給你合解金...

一旦徹銷了,合解金就bye bye了,你想再提告也沒救...

最快的方式是,找機會讓女生出來,馬上去再辦一次結婚啦...

然後就遠走高飛了...

重點不在這兒吧

爭一時之氣沒有意義

有一句類似的話可以在冷靜下來時想想..【贏得面子輸了裡子】

有些緣份是需要重新等待的

沒聽人說..婚姻乃終生大事

冷靜..冷靜..抱得美人歸絕對不是用這種偷渡的方法

雖然都是成年人可以自己做主..但總是門親事(注意這個詞)

如果為了這婚事硬鬧上法院..那麼在對方父母親的眼裡就算正式出局一輩子都不可能原諒

現在雖聽從對象雙親的意思先解除婚約..但最起碼順從尊重了的意思做到了

這樣日後還有正式的機會

當然現在對方的父母親也許是氣頭上..也許是學大大之前類似私下去登記的步數

但不盡然完全是壞事..因為古云: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懂得適時進退才是君子..否則大大在她雙親的眼裡就只是一個小人的行為..普天下又有哪個父母親甘願自己的女兒去嫁給所謂的小人呢



最後..大大的雙親支持大大私下去辦結婚登記這種行為嗎

參考


acoangel wrote:
我和我女友也笨笨的聽他們的(恕刪)


都成年人了!!

結婚跟離婚都有效!

沒法撤銷!

如果你女友 "有心" 要嫁你,再一起去登記就好了....

如果 "無心" ,我認為笨的人可能只有你....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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