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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判決離婚與協議離婚

台灣離婚率位居亞洲之冠,早已是眾所皆知的事實,就算被稱為「台灣特產」,可能也無力反駁。這也難怪我國的律師業、徵信業及心理諮詢相關業,對這個領域如此專業。

只是,離婚率高,並不代表國人在這方面的常識也高,畢竟它牽涉法律,一般民眾在學習接收度上仍稍有排斥,除非身陷其中,不得已必須去研究,否則就像家裡的「全套大英百科全書」一樣,擺在書架
上當裝飾,沒拿去資源回收就算幸運了。

若離婚法律真變成書架上生灰的百科全書,應可分為兩小冊,一本是「協議離婚」,一本是「判決離婚」,是我國目前提供的兩種離婚方式。協議(兩願)離婚比較單純,雙方達成共識,找兩個以上證人,簽結離婚協議書,即可「解脫」,只是,越單純的程序,小細節就越容易讓人忽略,協議內容規劃不完善,當發生問題後,一個簡單的協議離婚,演變成雙方必須對簿公堂相互廝殺,這結果相信不是大家所望的。

判決離婚部分,則是針對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並符合民法 1052 條之離婚條件,以訴訟方式
達到離婚目的,不過目前離婚率高昇的原因,多在於個性不合、經濟壓力、個人主義,以及社會進化後的婚姻價值觀改變。


更多資訊請參考 http://www.rclaw.com.tw/rcpropaganda_S/DisquisitionExquisite/20070815/



所以,結婚與離婚的儀式看似簡單,其實隱含很多需要注意的法律小細節,一旦稍不謹慎,很可能就會延伸出很多法律問題唷!!!!!
2011-09-15 11: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知識 協議
幫推!
不希望太多人用到.只希望備而不用= ="
哈哈,其實有些基本的常識也不錯耶,畢竟現代人的糾紛太多,法律知識的不足,很容易吃虧的!!!

聯晟 wrote:
哈哈,其實有些基本的...(恕刪)

也因為我法律不是很懂.所以當時我直接錢花下去請事務所直接處理= ="
跟前妻ˋ事務所的律師三人當面談一談沒啥問題就簽字.隨後去辦證件變更

聯晟 wrote:
台灣離婚率位居亞洲之...(恕刪)


說穿了就是要請律師就對了啦...
XDD
如果能夠擁有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這筆錢不就省下來了!!^^
聯晟 wrote:
【法律知識】判決離婚與訴訟離婚
題目是不是下錯了?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題目應該是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才是吧?
哈哈,抱歉,已修正
感謝指正!

有任何問題歡迎討論^^
假如說法院已判決離婚,
而前夫又拿小孩為工具不斷地發簡訊騷擾小孩的媽媽,
遇到這樣的爛咖,好像也不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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