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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億分手費.......

女子愛財 取之有道?


已經40幾歲,外型亮麗的她,薄施脂粉,臉上還帶著淺淺笑容,因為她將來可能是全國拿到最高分手費,超過2億元的第一人。記者:「他(男友修嘉徽)現在不付錢,妳要怎麼處理呢?還是打官司嗎?」張霄芸:「…。」
2011-09-02 3: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分手費 2億

louissvs wrote:
女子愛財 取之有道?...(恕刪)


連結婚都沒有,拿不到的吧
那男的也活該,簽那個條約不是逼女的一定要分手嗎

真心怎麼可能比的過2億,又不是拍偶像劇

louissvs wrote:
女子愛財 取之有道?...(恕刪)



自由的代價真高阿

那女生真是厲害

而且也不年輕了

如果以一次3000來算

一輩子都用不完

那富商真的虧大了

看了新聞~ 嗯 ~ 眼光獨到,胃口真好 ...
二億拿來一天花一萬叫一個~便當吃,應該會吃到軟掉吧 ..
不過新聞說女的四十幾歲
這樣的年紀還能保持的這麼好
算是很不錯的了
蠻漂亮的耶~~~

wei0429 wrote:
自由的代價真高阿

那女生真是厲害

而且也不年輕了

如果以一次3000來算

一輩子都用不完

那富商真的虧大了


若是照新聞寫的, 女方還算厚道
女方已將早先男方餽贈的動產不動產歸還給男方, 價值遠超過兩億

只是現在男方賴皮, 不履行承諾

louissvs wrote:
女子愛財 取之有道?...(恕刪)


看標題我以為2億是.....
不解~
說女方盜用公款在先,男方才要求分手,但居然還要付錢才能分.....
男的應該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在女方身上吧....
有些東西~~現在不敗~~以後就沒機會敗了
傻瓜
都抓到對方盜用公款了
要是公司沒有把柄在她手上
會給她兩億分手費還不告?
這個案情好像是,兩個在一起時,感情相當好,

所以男方把大概七億的財產,都過戶給女方代管,

後來男方懷疑女方盜用公款幫助她自己的家裡,決定要分手,

跟女方索取那七億的財產,雙方簽下合約協議,只要女方歸還七億的財產,

男方就拿兩億給女方,所以女方也歸還那七億的財產,但是男方給付一部分錢之後,

就決定耍賴不給剩餘的尾款,女方才會去提告,而且一審也是判定男方要賠償,

大致上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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