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不少個男生,年過30還在超商、麥當勞或是大賣場做打工性質的工作,一個月2萬4左右,坦白說;我個人覺得這樣的男生暫時不該考慮結婚、甚至交女朋友。
連自己都養不活了,還要考慮啥,如果只是暫時的委身,或是一時的收入不濟,那還可以等時機,有機會鹹魚翻身的,過30歲了還在打工,扣掉房租、生活費、別說存錢了,連父母都很難養活,這樣還有啥未來可言。
案例1: 朋友A君在萊爾富打工,大夜班一個月2萬8,扣掉房租1萬,交通費80*27天2160、吃飯、水電、第4台、拉哩拉雜的,剩下沒多少,之前他想買台2手機車,想跟我借兩萬......

案例2: 朋友B君在小吃店打工,做一陣子之後,學了點東西,自己出來開店,東西真的不錯吃,剛開店的第一年生意不是很好,但是第2年開始漸入佳境,生意越來越穩當,現在還小有名氣哩。
『錢』不是一定要存千萬、億萬的,重點是要足夠能『養家』,連家都養不起了,你何德何能要去擔負人家的終身呢? 有個能夠養家的職業,再來考慮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