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慘的男方,說實在薪水都5萬以上,兩人就一個月十萬已經是不少了看完後....我覺得結婚結這種程度...還是算了,不然婚後會很悲慘一千多萬的房子,對倆一個家庭月入10萬來說負擔真是太重了男人真命苦,兄弟只能說保重
先住男方家兩年,但每星期要娘家住3-4天,男方不能一起回去住兩年先存錢後再搬出去買透天(大約1千萬),且兩年間不生小孩男方需負責房貸車貸與保險費而女方負責家用。女方覺得男方賺的不夠多,要求男方換工作多賺一點cityer12 wrote:昨天聽朋友講的,我想...(恕刪) 她是志玲姐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