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是要去幫我姐姐顧服飾店(編的)
因為老闆娘對我也不賴
所以我想說早點跟他說
公司規範是寫3年以內20天前提出辭呈
我想說給公司多一點時間準備
畢竟會計要交接也沒這麼快(工作時間2.5年)
所以我一個月前提出辭呈
但是老闆娘居然要我等到人找到再走
並且要交接時間1個月
我是7/1提出辭呈
若是公司7/15才找到人
我就得8/15才能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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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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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類推
基本上我同意了(雖然很不爽)
但是今天都7/6
他突然跟我說
希望我姊姊跟他談一下
不要跟他搶人
(我當他開玩笑不想鳥他,雖然他很認真的說...)
你奶奶的
到今天為止我沒看到他應徵半個人
連電話也不打
104我都幫你po文了
你現在就是不打算放人就對了
請問各位我該如何
現在我也不想聽他的話交接1個月
我想月底就走人
但基於道義
我會告訴老闆娘
我會再8月初期每天撥一點時間過來交接
但是我怕他不能接受
給我一點意見吧
各位...
7/6 PM2:30 他又找我過去談
他居然跟我說
他不是不放人
只是他覺得服飾店是一個沒前途的工作
不是唱衰我姊的店
是這種店每一兩年就會"更新"
店會倒就對了
這樣就浪費了這一兩年的時間...
之前尚未提離職時
一天到晚都跟我說
你的工作很簡單
現在又不讓我走
已經一肚子火了
感謝大家的回覆
不過我真的跟老闆娘沒有一腿......
(因為有很多人有此疑問
)哈哈
大家還記得上一篇喔
這次跟橘子沒關係.....
我也跟橘子沒一腿
哪那麼多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