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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longer ex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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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longer exit
2011-05-23 9: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no longer exit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我今年39 跟老公從...(恕刪)

玩3P或者離開。
只有這兩條路吧?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我今年39 跟老公從...(恕刪)

告狗男女通姦與妨礙家庭
拿錢走人
~~~~
no longer exit
搞大肚子了還不能離?
看妳想不想離

當大老婆也可以
只是將來老了
被小老婆及小雜碎欺侮
搶財產可是很狠的哩...
下藥製造意外死亡....
這對你來說會比較好嗎?

一個人可能寂寞
但樂觀一點 還是會有人追吧
只是要仔細觀察對方 對方可能是騙子
告他阿...連女生也一起告...
通姦最沒法告,反正看有什麼可以告的通通告,
順便敲一大筆贍養費剛好離婚,
這麼簡單也不會...
難怪你老公敢ooxx...因為看你笨且不敢~
啊...好令人傷心
這讓我更加覺得,婚姻到一個階段,仍舊是需要一個小孩,即便自己不愛小孩
但至少兩夫妻會有一個共同目標
平行線如果一直沒交錯,一個誤差就會偏離了軌道
有小三,只要老公肯請求原諒,就原諒並忘記這件事
但是有小孩...這很棘手哩
americanshorthair wrote:
我住在美國加州 沒有...(恕刪)

難怪魔鬼粥長阿懦死瓦性格
可以如此的囂張
找個歪果人情夫吧,不少歪果人對東方女性有夢幻憧憬滴~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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