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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9 22:42 發佈

小咖咖ohoh wrote:
先不論及婚嫁,男女交...(恕刪)


這種是不用分先後的

如果你是超級大男人主義 那令當別論

但現今的社會 大男人主義 多半吃虧
強者我朋友就是在認識他老婆前,先認識岳父岳母...
當然,認識的時候還不是,所有的關係都是後來才發展
出來的。

這順序沒甚麼特別好或不好,只要大家能相處就好。
我是女的
小咖咖ohoh wrote:
先不論及婚嫁,男女交...(恕刪)
不會很奇怪阿

先介紹給女方家長認識~

可以讓他們更好了解女兒感情的動態

請這位網友 以後先看完樓主的文章再回文

樓主是女生...

這就像考試一樣

老師出選擇題1234

你寫的答案是ABCD
無論有無跟父母見面
當我決定要與他們女兒認真交往的時候
我一定會做一件事情
當女兒打電話回家的時候
我會跟他詢問是否能跟家人通電話
告知家長我現在與你們家女兒交往中
讓她家人知道稍微自己的背景起碼給他們一個心安
先後不重要吧~~

重點是~彼此互動關係~~ 以及他有沒有打算帶你見父母~~

但說真的~~就算見了彼此父母也沒有什麼~~ 現在人多只是看看~~

了解一下子女交往對象~~ 但也不見得就會認定的~
我是覺得都要互相認識啦,不是什麼認不認定的問題,畢竟自己的小孩絕大部分時間都得交付給對方,彼此認識甚至是交陪都是必須的,對我來說這是禮貌也是尊重。

而且我自己是沒辦法接受我女朋友對我家裡絲毫沒交集,
分手讓對方一個人難過是不及格,讓對方全家難過才是好女人。
小咖咖ohoh wrote:
先不論及婚嫁,男女交...(恕刪)


認識一下也好 至少讓父母放心自己的兒女交往的對象是長個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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