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都要互相認識啦,不是什麼認不認定的問題,畢竟自己的小孩絕大部分時間都得交付給對方,彼此認識甚至是交陪都是必須的,對我來說這是禮貌也是尊重。而且我自己是沒辦法接受我女朋友對我家裡絲毫沒交集,分手讓對方一個人難過是不及格,讓對方全家難過才是好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