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myth wrote:該餐廳消費基本上是每人2500元/起跳,且由我朋友請客,這樣子才有誠意,才是所謂的有點實力。偏偏,我那朋友想說原本就答應要請吃飯,不應該食言,當初也說餐廳對方選,只是覺得第一次見面,對方是圓的扁的都不知道,就要就要花七千多來交個朋友,是不是太傻了!!...(恕刪) 就說...林北這輩子也沒吃過那麼貴的餐廳...
whitemyth wrote: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恕刪) 簡單=.="叫你朋友站在是她老公的立場稍微想一下.再按照正常邏輯去推測會不會講出這種鳥話.答案就出現了花這點能看清楚女方的人也算值得拉(你朋友只要"眼睛沒瞎"應該可以看的很清楚!)
whitemyth wrote: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請問一下要用啥方式,去跟女方表達第一次見面,似乎不需要到那麼高等的餐廳吧,又不會讓對方覺得食言及小氣...(恕刪) 就跟女網友說:我老婆不反對我交女友,但要交一個勤勞節儉的她才會答應要跟我離婚,所以,我們去吃路邊攤陽春麵吧...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