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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刪刪~~~~~~~~~~~~~~~~~~~~~~~~~~~~~~~~~~~~刪~~~~~~~~~~~~~~~~~~~
2011-04-25 15:34 發佈

whitemyth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恕刪)

我看無
小心仙人跳吧

這種事情還是別亂來的好

天下真是無奇不有

這種離婚協議都有??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whitemyth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恕刪)


剛好~
先測出你朋友財力,
接著就可以仙人跳了~~

PS
是去吃茹絲葵嗎XD

whitemyth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恕刪)



在聊天室認識的阿.....
小心會不會是仙人跳?
建議不應先展示實力,要慢慢觀察...
免得被當肥羊宰

whitemyth wrote:
該餐廳消費基本上是每人2500元/起跳,且由我朋友請客,這樣子才有誠意,才是所謂的有點實力。偏偏,我那朋友想說原本就答應要請吃飯,不應該食言,當初也說餐廳對方選,只是覺得第一次見面,對方是圓的扁的都不知道,就要就要花七千多來交個朋友,是不是太傻了!!

...(恕刪)


就說...林北這輩子也沒吃過那麼貴的餐廳...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whitemyth wrote: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恕刪)

簡單=.="
叫你朋友站在是她老公的立場稍微想一下.再按照正常邏輯去推測會不會講出這種鳥話.
答案就出現了

花這點能看清楚女方的人也算值得拉
(你朋友只要"眼睛沒瞎"應該可以看的很清楚!)
whitemyth wrote:
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請問一下要用啥方式,去跟女方表達第一次見面,似乎不需要到那麼高等的餐廳吧,又不會讓對方覺得食言及小氣...(恕刪)

就跟女網友說:我老婆不反對我交女友,但要交一個勤勞節儉的她才會答應要跟我離婚,所以,我們去吃路
邊攤陽春麵吧...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懂嗎?~~
悠然~~
小心仙人跳吧

這種事情還是別亂來的好
你越是讓對方知道你的財力
就越危險除非你朋友很瞭解對方
今天就有一個自稱網拍女模的
讓很多宅哥宅弟掏錢買東西



whitemyth wrote:
就要就要花七千多來交個朋友,是不是太傻了!!


這是"貢潘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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