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 Google 查詢資料時,竟然查詢到這個:「i-Part 愛情公寓」網站,裡面有個會員抄襲本人在部落格上的自我介紹資料 (包括我的家庭成員、姓名等),以及再加上的婚姻狀況-離婚 (我可沒有離婚)。
問題是,我從來沒有加入過該網站的會員,也從來不認識這個傢伙。甚至我連 Facebook 這類的交友網站也從沒註冊成為會員過。這個傢伙的ID 與編號為
ID:stone
編號:1035333
因為這個傢伙已經把我的名字以及自我介紹的資料, 一字不漏的給加入到他交友網頁的「自我介紹」上,然後再加上他的個人資料,包括身高、體重、暱稱、婚姻狀況...等,全都是他自己偽造,而非本人的狀況。
我想這應該已經嚴重影響到本人的聲譽問題吧?
本來是想透過該網站的客服信箱寫信抗議,但是該網站竟然要先加入會員才可以寫信,這我可不願意。
我已經將該網頁的內容給 Screenshot 留存了。
請問我該向甚麼樣的單位申訴檢舉呢? 如果我考慮提告的話,這應該算是妨害名譽還是偽造文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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