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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金與嫁妝是完全沒必要存在的陋習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用
包括拍婚妙照、辦桌請客、蜜月旅行、結婚典禮等等的
一律由男女雙方與雙方的家人協商支付
最好的情況是雙方平分,但考慮到經濟情況的差異與意願
可以自由協商

給予新人的禮物,例如房子、車子、金錢之類的
也不是必要的,端視雙方家長與新人的意願


由這種方式代替,聘金與嫁妝的功能性就完全被取代了
它的不公與性別歧視的意涵也隨之被消除

陋習該被檢討,現代是男女平等的文明社會,任何規範都應該有合理的理由
否則就不該存在。盲目遵從傳統是判斷力懶惰的表現
台灣是年輕人平均學歷這麼高的國家,各位應該去思考這種陋習的緣由與在現代社會的意義
2011-03-21 3:01 發佈

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是不是有人逼你付呀?

請照對方家庭習俗走

如果他們家有收聘金習俗

就要事先溝通

如果妳不想.可以不要娶

每個月都會有的月經文.....

我還每個月回~~~
我也覺的沒必要!
因為我總覺的聘金與嫁妝是在綁一個人!或買賣的行為!
這方面如果改不了別人的話,我就以自己先作起!以後再教導小孩!
跟內人相同理念的情況下,我們是純登記的,沒有聘金與嫁妝這回事!
連儀式都覺的麻煩,所以也都推掉了!
這方面就看您跟您另一半是怎想的!
要提倡這方面的觀念可不容易哦!
所以先從自身做起吧!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啦~
突然讓我想到蕩生哥.......XD
烘培咖 wrote:
請照對方家庭習俗走
...(恕刪)



你的這種意見是具有現實意義的價值
但是這與抗拒陋習的美德是衝突的
我們不應該默許自己的判斷力怠工
一昧想著前人怎麼走,我們就怎麼走
或者是對方家庭想怎麼辦,我們也就怎麼辦
而一點也不去考慮這種文化習俗本身隱含的意義:
無知、性別歧視、像在賣女兒/買女兒、男性沙文主義
如果對方家庭不懂這個陋習的文化意涵
那麼已經思考研究過的我們就應該向他們說明白


我爬了爬文,發現「如果你不想.可以不要娶」類似這樣的話很常出現

老實說,這種話很沒道理,這種話的前提仍建立在「男方將女方娶回家」之上
它隱藏的意思是,女方像個商品被擺放在玻璃櫥窗內
男方喜歡這個商品,就應該付出相應的金錢,不然你不爽不要買

可是結婚的正確觀念應該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
是男方有這個意願,女方也有這個意願的情況
而聘金與嫁妝則是通向結婚的一個過程中的問題
是男女雙方要去溝通處理的問題
而不是單單只是男方想不想掏錢的問題

當一個人說不爽不要娶的時候,隱藏前提就已經有錯誤的觀念了
等等就會偉大的父親出來說:等你自己有女兒要嫁人再說

ncc3001 wrote:
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恕刪)

就算真是陋習!
就是真要被檢討!
以事情大小條來分...這一件只能吊車尾.號碼牌要領到幾號還不知道勒= ="
但...
至少我同意前半段XD

另外.不拿聘等等這些省掉的話=.=a......
我如果是你岳父.我會更殘的一句話:
{那不然你打算拿多少現金出來充場面? 今天我女兒要嫁妳.
你要娶我女兒不拿聘金沒關係.至少要我們老的知道你能力有多少吧?不然我女兒怎嫁?}

滿贊同樓上大大回的

有時候....不用錢的反而更貴

就遇過朋友之後被娘家的人"尻尻洗洗"(台語)

我預定明後年要定下來都交往多年了

雖然他家裡講明不收...但是習俗上還是要照著走

有討論出我付聘金36萬剩下的爸媽會"回"給女兒當嫁妝

36萬扣掉訂婚一些禮俗錢.餅錢.應該有"回"個20吧

但是對方習俗還是理應尊重...

畢竟..

南跟北.河洛人跟客家人..有的習俗差很多.

夜雙華 wrote:
就算真是陋習!就是真...(恕刪)



證明財力的方法不是有很多嗎
股票、土地、房子、車子、銀行存款這些都有單據能證明
收入能力也有職業、學歷、證照可以參考

充場面的開銷,上面就提到由雙方協商了


其實,「我女兒要嫁給你」這種話本身就有性別歧視的意思
雖然這是很通用的話,但歷史與文化累積的意涵就參雜在裡頭了
為了避免這樣的意義,應該用「我女兒要和你結婚」

結婚不該有「誰帶走誰」的意涵,至少在現代社會已經不該有這種問題
可是娶、嫁本身就是帶走與被帶走之義,有主動與被動之義,有支配與被支配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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