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所有零零總總的費用
包括拍婚妙照、辦桌請客、蜜月旅行、結婚典禮等等的
一律由男女雙方與雙方的家人協商支付
最好的情況是雙方平分,但考慮到經濟情況的差異與意願
可以自由協商
給予新人的禮物,例如房子、車子、金錢之類的
也不是必要的,端視雙方家長與新人的意願
由這種方式代替,聘金與嫁妝的功能性就完全被取代了
它的不公與性別歧視的意涵也隨之被消除
陋習該被檢討,現代是男女平等的文明社會,任何規範都應該有合理的理由
否則就不該存在。盲目遵從傳統是判斷力懶惰的表現
台灣是年輕人平均學歷這麼高的國家,各位應該去思考這種陋習的緣由與在現代社會的意義
因為我總覺的聘金與嫁妝是在綁一個人!或買賣的行為!
這方面如果改不了別人的話,我就以自己先作起!以後再教導小孩!
跟內人相同理念的情況下,我們是純登記的,沒有聘金與嫁妝這回事!
連儀式都覺的麻煩,所以也都推掉了!
這方面就看您跟您另一半是怎想的!
要提倡這方面的觀念可不容易哦!
所以先從自身做起吧!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烘培咖 wrote:
請照對方家庭習俗走
...(恕刪)
你的這種意見是具有現實意義的價值
但是這與抗拒陋習的美德是衝突的
我們不應該默許自己的判斷力怠工
一昧想著前人怎麼走,我們就怎麼走
或者是對方家庭想怎麼辦,我們也就怎麼辦
而一點也不去考慮這種文化習俗本身隱含的意義:
無知、性別歧視、像在賣女兒/買女兒、男性沙文主義
如果對方家庭不懂這個陋習的文化意涵
那麼已經思考研究過的我們就應該向他們說明白
我爬了爬文,發現「如果你不想.可以不要娶」類似這樣的話很常出現
老實說,這種話很沒道理,這種話的前提仍建立在「男方將女方娶回家」之上
它隱藏的意思是,女方像個商品被擺放在玻璃櫥窗內
男方喜歡這個商品,就應該付出相應的金錢,不然你不爽不要買
可是結婚的正確觀念應該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
是男方有這個意願,女方也有這個意願的情況
而聘金與嫁妝則是通向結婚的一個過程中的問題
是男女雙方要去溝通處理的問題
而不是單單只是男方想不想掏錢的問題
當一個人說不爽不要娶的時候,隱藏前提就已經有錯誤的觀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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