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案例想請問各位達人 有各婦人已有婚姻關係 但是跟丈夫處於分居兩年狀態後 和第三者發生關係也已懷孕
由於婦人堅持不墮胎 事後也有原配丈夫說明 已於99年10月兩方簽字意願離婚 但婦人也無意與第三者結婚的想法
想獨立扶養 寶寶也於100年1月初出世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寶寶如何報戶口
會不會有與前夫離婚未滿180天
寶寶的親子關係歸屬問題 是前夫與婦人 或 第三者與婦人
如果是第一種 倘若前夫不願幫寶寶報戶口 則婦人有何辦法替寶寶在無婚姻情況辦理戶口
因為日期急迫 希望各位達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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