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外遇的問題好苦惱,該如何處理......

在01淺水一年多,常會到兩性及時尚版溜達....
沒想到第一次發文竟是遇到這樣的事,真的還是需要01的神人給我點想法吧!!

大概簡述一下
小弟是生長在單親家庭,父母在我高一時離異後,也各自又有新的對象,而我也很高興各自都有新的歸屬
但是沒有HAPPY ENDING....唉!!!
故事的主角是我的母親,還有我媽媽後來的對象,就叫叔叔吧!!
前些日子這位叔叔被我媽媽發現,這位叔叔有了外遇....
在被我媽發現後,當然又是免不了強力的爭吵了好一段時間(幾個月吧)
當我知道時,準備要去海k這位垃圾時,我媽強力阻止所以就忍了下來...
唉...我媽怎麼這麼歹命.....

過了一段時間,在我觀察這位叔叔應該不會回頭了吧,所以就勸我母親不能再一起就分開吧!!!
我媽是那種很傳統的女性,一開始也是十分不願意,覺得膩了這位叔叔就會回頭的..
唉...事情當然不是這樣,真的不會回頭了....所以我媽現在也準備要結訴這段婚姻....

想要請教01的鄉民是離婚訴訟的問題
因我媽與這位叔叔有婚姻關係,但當初是沒有宴客的
證人我媽說好像也是隨便亂找的,但身分證上有配偶欄有登記
結婚到現在有六.七年,同居在一起有十多年了....
這樣婚姻成立嗎~還是有諮詢的單位可以諮詢呢???
想從法律上為我媽討點公道.........
另外妨礙家庭是不是一定要抓姦在床才成立呢???

文的真的不太行..法律素養又不夠.麻煩請幫幫忙 拜託....







2011-02-15 21: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外遇 問題

thomas2266 wrote:
在01淺水一年多,常...(恕刪)

之前好像也有一則新聞~有登記~沒宴客~
婚姻不成立~
這種事花點錢問律師~很快就可以解決的~~

thomas2266 wrote:
身分證上有配偶欄有登記


那婚姻就有效啦!
~~砍掉後~~就能重練??
舊法:
結婚應有公開的儀式(指結婚的當事人應行定式的禮儀,使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認識其為結婚者而言),及二人以上之証人(祇須有行為能力在場親見而願証明者為已足,不以証婚人為限)。
公開的儀式不一定要宴客~~

現在改成登記制~~

身分證上有配偶欄有登記且有證人

賴不掉了

找抓猴公司吧~~~


thomas2266 wrote:
在01淺水一年多,常...(恕刪)

thomas2266 wrote:
在01淺水一年多,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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