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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請教法律專家,email 內容被公開..該怎辦?? 真的沒辦法告嗎...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
A居然把他跟B互傳的簡訊.e-mail,還有他跟B 好友互傳的簡訊,e-mail 內容公開在blog 上
嚴重影響到B的人際關西..
這樣B可以告A嗎?
要怎麼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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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些個人私事呢?

感恩..


2011-01-13 9:07 發佈
新月印 wrote: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恕刪)

理論
原則上
應該可以

但要找對題目..................還是找專業的比較穩當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新月印 wrote: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恕刪)


我記得有一條是妨害秘密罪 ...

sony9 wrote:
但要找對題目...(恕刪)

相當有經驗的感覺!!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癡

sony9 wrote:
理論原則上應該可以但...(恕刪)


找專業的 +1

但是,如果在 BLOG 上沒有把 B 跟 B 的朋友的名字顯示出來,不構成任何罪狀。
反而是 B 對號入座,還會被反告誣告。
新月印 wrote: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恕刪)

可以PO張圖讓大家看看內容嗎?
這樣才知道有沒有妨害秘密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新月印 wrote: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恕刪)




b傳給a

a把自己的信放在自己的blog上

因為是他的信,他自己要公佈,也就沒有妨礙秘密的問題

刑法可能告不成吧

民法,也許防礙名譽可以要一點錢

sony9 wrote:
理論原則上應該可以但...(恕刪)


有哪些題目可以告呢?

新月印 wrote:
有哪些題目可以告呢?...(恕刪)

毀謗?
公然侮辱?
妨礙秘密?

B傳給A的內容....A放在部落格上面...........部落格沒鎖密碼屬於公開..狀態

難度高............內容大概是什麼??身材?還是加上辱罵?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新月印 wrote:
A跟B有感情上的糾紛...(恕刪)


可以提起告訴的,
不過,這種屬於相當專業的法律問題,
良心建議您趕緊找專業的刑事訴訟法的律師,
且應該還可以提起民事賠償.

與其浪費過多時間聽取鄉民意見,
趕緊去律師事務所吧.

把這樣的不良分手敗類告到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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