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還在這一頁 就是說只要女方有意思會故意釋出機會
根據01的大哥們分析 認識或約出去後兩個禮拜到一個月內就會在一起
只要超過太久就不可能了(這是那篇文的結論)
可是之前看到許多要衝告白的文章
01的大哥們下的結論都是 告白是打槍找死 搞曖昧搞到在一起才算成功
可是 照一般狀況好了 一個禮拜約人家兩三次就不少了 一個禮拜才七天
如果約超過四五次有點太黏了 可能會害人家怕
算算就算一個月 都給你成功約出去 加加也差不多十次 十次就要搞曖昧搞到成功
好像有點難耶
還是說這個曖昧到確認關係的過程或是關鍵句關鍵點? 有沒有大哥能為小弟解惑一下?
所謂不告白搞曖昧到成功是怎麼一回事呢? (總不是出去沒幾次就直接給她親下去吧..)
小弟是真的不得其解..

而真的女孩拖過一定的時間就完全沒機會了嗎... 會這樣問就是因為小弟就是要有點了解的女孩才會喜歡阿
不然豈不是一天到晚在路邊看到一個可愛的就兩個禮拜內要從認識到把到她了...

如果真是這樣 那小弟得完全改變我從以前到現在的追妹模式...難怪都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