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人家把你當朋友,不代表你可以對她性騷擾

一個女性友人在北京飯店過夜,
一台灣工程師半夜編了藉口進去飯店與女性友人聊天,
假借工作壓力與心情低落後對女性友人性侵未果,
還好被害者當場逃離飯店輾轉回台了,
現在再提告中....
大家要好好管管自己的衝動阿!!!
2010-10-26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朋友
發生地在中國,台灣好像沒有管轄權的樣子哩! 懂的人士出來說明一下!
To be or not to be.

oist wrote:
發生地在中國,台灣好...(恕刪)


所以兩個台灣人在大陸發生這事情,應該要找公安?還是就....沒天理??
小宅宅 wrote:
一個女性友人在北京飯...(恕刪)


大概是男方想來個禮貌性上床
我看難囉....孤男寡女又沒證人證據

發生地又沒有管轄權

所以兩個台灣人在大陸發生這事情,應該要找公安????????????????????????????????
大陸是台灣的一部份
所以提告就對了..........

但舉證是一個問題...........
該飯店的監視系統的錄影趕快去拿,免得被覆蓋.....

另外報案了沒?????
一定要先立案!!!!!!!

最後就是測謊了...................................
沒看過賭神嗎? 公海殺人只有那船註冊的國家才能管....

國外發生的事應該是找當地的警察 (公安) 處理. (不過... 地點是中國就不知道怎麼算... 因為我們的憲法似乎還認為那是我們的)

小宅宅 wrote:
一個女性友人在北京飯...(恕刪)


兩個都是台灣人而到大陸旅遊嗎?


這樣的話回國後中華民國是有管轄權的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取一瓢 wrote:
該飯店的監視系統的錄影趕快去拿,免得被覆蓋........(恕刪)



房間內應很難有監視系統的錄影.....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