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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性平等的年代,為什麼贍養費好像都是男人出?

在台灣很少聽過離婚的女人要給離婚的老公贍養費
這是什麼道理呢?

國外好像是誰錢多誰就要給贍養費
或是導致出軌被抓包提請離婚,出軌的一方要付贍養費
2010-10-05 17: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男人 贍養費

risccpu wrote:
在台灣很少聽過離婚的...(恕刪)


因為...




他們是弱雞~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risccpu wrote:
在台灣很少聽過離婚的...(恕刪)


有的,好像李明依就是由她付膳養費給她的美國老公

risccpu wrote:
在台灣很少聽過離婚的...(恕刪)


因為通常女方為了家庭,犧牲工作,所以有工作的那一方要付費吧...

再來...男生通常愛面子,就算財產幾乎都在女方手上,也不會想拿。
...明鏡止水...

洞燭機先 wrote:
有的,好像李明依就是...(恕刪)


並不是喔,我搜尋到的新聞是,李明依為了休夫及孩子放棄贍養費



李明依談10年終休夫 放棄贍養費
更新日期:2009/11/24 11:33

李明依和美國籍老公Peter離婚談了10年,男方終於肯簽字,根據媒體報導,這10年時間,李明依4度協調,因為Peter一直不願意支付贍養費和威力的教養費,律師陸續換了4個,加上支付紐約房子500萬,李明依累積花了1000萬元,談到最後李明依同意什麼都不要,雙方可以共同擁有小孩監護權和探視權,才讓Peter願意簽字。


和威力玩保齡球、買衣服逛街,李明依老公Peter再度來台,開心和兒子相處,三個人臉上滿是笑容,根據媒體報導,李明依終於和Peter成功達成離婚協議。李明依(2001.03.22):「你要講句話嗎,呵呵呵。」

生下寶貝兒子威力後,李明依才發現和老公個性不合,結婚3年時間,首度談離婚,隔了2年李明依就帶兒子回台灣定居,同年她發現老公有外遇再談離婚沒離成,去年三度談判仍然無效。一直不願意付贖養費的Peter,根據媒體報導,終於在今年再度來台之際同意簽字,讓李明依恢復單身,

離婚談了10年才達陣,這段期間,有媒體統計,李明依積極找律師協商,一連換了4個律師,還放棄贍養費,同意支付和Peter買的紐約房子500萬元,加一加累積1000萬!

最後的協定是,共同擁有威力的監護權和探視權,才讓Peter願意簽字,讓李明依終於可以鬆一口氣。

所以結婚還是不要把錢通通給老婆管

不然離婚沒錢還要倒付贍養費

誰賺的錢就放到各自的口袋

risccpu wrote:
並不是喔,我搜尋到的...(恕刪)


看來我記錯了,我印象中前幾年看過的一小篇報導,謝謝你的指正
risccpu wrote:
在台灣很少聽過離婚的...(恕刪)

別亂講...
在台灣也是賺得多的那邊要付贍養費...
只是大部分男生會顧自己的尊嚴以及爭子嗣的條件
放棄自己的贍養費...

根據法定財產制....離婚後...婚前所賺的錢不管有沒有給另一半保管也都還是自己的
要均分的也只有婚後扣除贈與之後的所得而已~~
在台灣女方要贍養費並不簡單
原因是現在的女人大多都可以工作賺錢
請翻翻民法第1057條

kimoge 好 wrote:
在台灣女方要贍養費並...(恕刪)


+1

實務上現在離婚女人也未必能要到贍養費,
雙薪家庭比例很高,通常問題都只有在"財產分配"上。

至於為什麼讓樓主主觀認為贍養費都是男生出,
可能是因為一些比較大宗金額高的國內外判例(例如哪個有錢人怎樣怎樣)

經過八卦和媒體渲染,讓人產生錯覺。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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