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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9/6)對於有男友的女生進行追求或進一步的告白

●2010.09.06

我只能默默的無言畫圈圈
01上的神人真多...也讓我見識到很多不一樣的觀念,才不到幾天,回應數已經有點讓我傻眼。

先講第一個故事吧!名字跟發生的地點我都有馬賽克(?)起來,也有做消音處理(?)

第一個故事是男生的,我的好朋友,如果要仔細算起來跟我認識應該有八九快十年了。
真的單純只是好朋友,好也沒有多好,頂多同學會,或是要一起買個禮物送朋友的時候才會約出去那種久久才見一次面的好友。
(別跟我爭論男女有沒有純友誼這件事,我們下次再探討。)

稱呼我的好友是E桑唄!
為什麼我要這樣稱呼他不是沒有原因,他完完全全很乾脆的表明著他就是個阿宅兼怪咖,從以前認識他的時候,他就是個瘦瘦不會打扮,只注重出遊玩樂跟社團的傻大個,P.S 是個純情沒交過女友的傻蛋。


事情發生在去年的冬天,從他在社團朋友那邊認識到女主角,隨便幫她取個名字囉!

怎麼想都不知道要怎麼取她的名字,我只見過那女孩的照片,說是女孩一點都不為過。
因為她才20出頭一咪咪而已,臉白白圓圓的,身材矮小偏肉又不胖,如果要說是美女,可能只有社團表演的影片讓我有點嚇到她化妝算是漂亮的女生,不過聽E桑說,她個性很倔強,之後我也這樣認為...。

去年秋天的某個晚上,我隱約還記得是八點多左右,因為當時我正在邊上課邊打盹,E桑就打電話給我。

跟他說來有半年沒見吧!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認識的髮型師可以介紹給他,讓他處理一下他頭上的鳥巢頭。
這讓我非.常.訝.異!
因為向來E桑的個性就是大剌剌,不注重表面的人,講話也比較傻氣直接(所以常惹到朋友反而不自知),連頭髮都是十年來如一的老式理髮廳剪的,不然就是給認識的美容美髮朋友當實驗品。

這讓我不禁很想虧虧他,才得知原來是他有喜歡的女生了。

E桑從跟我學生時期認識的時候,就有默默喜歡別的女生了,但是默默喜歡跟發出行動是兩回事,這倒是我第一次聽到他想要整理一下自己,去追求一個女生。

但是他下一句話讓我傻了。

「小兔,她有男朋友。」

啊...

啊......

啊.........

E桑!01上的神人們都說,如果你有錢有勢更或者有L大的高超搭訕技巧,你要追求有男朋友的女生,我會覺得你比較不會這麼難過(至少會處理自己的情緒跟感情),但是有必要第一次的戀愛就直接搭上有男友的女生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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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篇2010.09.05

我的好友若是男生,他想追求有男友的女生,我幾乎會毫不考慮的支持,只是要受的傷是很重的!這話可要講在前頭...

不過女生態度也很重要,不要搞得這個也要那個也要...

道德的不同啦!還有年齡也不一樣,前陣子才聽到身邊有朋友跟交往了八年的女友分手,結果女友不到三個月就馬上嫁給另一個人了,看來對未來的價值觀也會有影響...離題了!!!!

所以...對於有男友的女生進行追求或進一步的告白
來追求的人的心態到底是什麼呢?
就只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搶過來嗎?


回應數夠多的話,我再來當說故事的小兔好了

2010-09-05 2:10 發佈
小兔Vanessa wrote:


所以...對於有男友的女生進行追求或進一步的告白
來追求的人的心態到底是什麼呢?不知
就只是想試試看能不能搶過來嗎?不知)



男未婚女未嫁

物競天擇

公平競爭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男未婚女未嫁
...(恕刪)

老大 橫刀奪愛好嗎
我朋友男的女的也是都贊成
好妙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海斯勒 wrote:
老大 橫刀奪愛好嗎...(恕刪)


當然不好啊


沒碰到之前都說"不好"
碰到之後每個人都會說"也許她才是真命天女!"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當然不好啊

...(恕刪)

噗 那還公平競爭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小兔Vanessa wrote:我的好友若是男生,他...(恕刪)

小心被捉去填海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沒碰到之前都說"不好"
碰到之後每個人都會說"也許她才是真命天女!"

中肯!

人類替自己找台階下的能力....真是十分優秀啊....





只是誠實一點罷了,對事不對人。   
講實話我覺得... 要看緣份耶
進一步的表白也沒什麼不好
(我覺得告白應該是至少70%確定對方不會無情回絕你的狀況才做的事)
不過有一個很大的部份真的是取決女生本身
她忠於原愛的話就怎麼追都不可能
她不介意擴展領域的話也許就開始曖昧起來
我知道很多女生很享受被眾多男人圍繞的感覺
雖然說大家很難不講"道德面"的部分, 劈腿, 騎驢找馬之累都是被罵臭頭的
但是最後鹿死誰手不就是眾雄性爭奪女性的自然結果嗎?
反正最後如何都只要有個"說法"就好了


海斯勒 wrote:
噗 那還公平競爭...(恕刪)


今天你搶我 明天我搶你 後天他搶他



人生就是你死我活的生存戰,沒有人能無辜倖免,是不是很公平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男未婚女未嫁
物競天擇
公平競爭...(恕刪)
非常同意+1,若有男朋友的女生被後來的追求者追走,那就是現任男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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