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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結婚流程 對嗎?

1. 購買結婚黃金對戒x3一只女方(有鑽) 一只親愛的媽咪(有鑽) 一只我自己(無鑽)共18萬
2. 求婚
3. 婚紗+禮服+喜帖+喜餅:約10萬
結婚金飾(女方):0萬(互不給大小聘&嫁妝,抵銷)
4. 喜宴(訂、結婚一起):31桌 1桌10000NT~12000NT+酒錢?+1成服務費:40萬左右(男女方各15桌)
5. 蜜月+度假(沖繩):共10萬


大約粗估
以上總花費..大約80萬內


這樣的流程對嗎?


跳過台灣傳統習俗不說
請問以上的流程 有哪些要加進去或刪減的嗎?


==========================


剛打去文山區戶政事務所詢問
如果我要20101204結婚(星期天)
我可以提前三天過去登記 但結婚證書上面會記載結婚日子是20101204
這樣就便利狠多了
可以在20101201~1203先去弄 這樣1204就可以直接準備中午的宴客即可
剛剛文山戶政事務所聯繫 電話2939-5885


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自97年5月23日起,結婚雙方當事人須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結婚當事人雙方須向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並可預約結婚登記日期。應攜帶之文件如下:

雙方之戶口名簿
雙方之國民身分證
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各1張
換證規費50元。
結婚書約。(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cgi?HYPAGE=form_download.htm&s_uid=007016)


戶政事務所介紹網址
http://tcgwww.taipei.gov.tw/fp.asp?fpage=cp&xItem=13138&CtNode=24174&mp=102101
2010-08-31 13:2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結婚流程
1.求婚 (要買求婚戒指)(5萬)
記得跟長輩去娘家提個親!

2. 法院公證結婚 (結婚戒) (男女戒共10萬)
戶政事務所可以直接登記<<現行以登記日期為準!


3. 蜜月(提前蜜月應為想出國拍婚紗照) (10~15萬)
你們爽就好!

4. 喜帖&喜餅(4萬內)
依實際去做增減吧!

5. 回台灣宴客 (不訂婚宴客 直接結婚宴客 共30桌 各邊15桌)(50萬)
差不多啦=.="

建議預算抓多一些.以免臨時生變就糗了= =
沒什麼對與不對

雙方家長同意即可
ESQ wrote:
1.求婚 (要買求婚...(恕刪)

好多錢............
ESQ wrote:
1.求婚 (要買求婚...(恕刪)


1.求婚 (要買求婚戒指)(5萬)
除了戒指..還要一束花+浪漫晚餐

>>>>提親...媒人+長輩+自己父母到女方家裡提親....
選日子...請人家合八字選良辰吉時....
聘金要付多少?大聘小聘等等瑣事

2. 法院公證結婚 (結婚戒) (男女戒共10萬)
還有新娘的金飾..老公的項鍊戒指(岳母要提供)...
>>>>法院公證一千塊..不過法律改了~不需要公證直接登記更快....
省下一千元還有跑法院時間....
因為你公證完還是要跑戶政事務所登記.....所以法院公證可以省了@@"

3. 蜜月(提前蜜月應為想出國拍婚紗照) (10~15萬)
建議不要蜜月+拍照
因為拍照很累...(拍過婚紗照的除了專業model以外....應該都會這麼覺得@@")

而蜜月應該是要休息+度假<<<我個人覺得這就是夫妻雙方為了結婚過程勞累而安排的行程....
你湊在一起不會變成撒尿牛丸...會變成終身遺憾@@"

4. 喜帖&喜餅(4萬內)
喜餅這要看女方...四萬以內....真的夠嗎?
估計喜餅一盒600...大餅約100....50組就要35000了@@"

喜帖應該是跟婚紗照一起吧@@"
算是小錢...

5. 回台灣宴客 (不訂婚宴客 直接結婚宴客 共30桌 各邊15桌)(50萬)
不訂婚直接結婚~所以不用請女方親友嗎@@?
要的話跟有沒有訂婚沒啥差別...
天空藍小惡魔 wrote:
1.求婚 (要買求婚...(恕刪)



我們是簡單結婚
所以台灣傳統禮儀省去 甚麼金飾 聘金 都省去
雙方戒指 宴客 蜜月 即可囉:D

日期的話 想選20101212


至於您說的"不需要公證直接登記更快"
要去哪邊登記呢? 假日也可以辦理嗎?
登記結婚 男女方個需要準備甚麼東西呢?
可否先登記結婚 宴客遲一點在辦?

蜜月我是想找幾個好友一起去玩 順便照相 自然海邊取景
婚紗照 在台灣山裡以及海邊拍(還有喜帖一起)


結婚各邊15桌 共30桌
女方人馬來15桌 男方15桌 分開收錢
預計辦在晶宴會館

喜餅不分甚麼喜餅大餅 就直接喜餅囉:D
yesterday is history, today is happening, tomorrow is mystery.
民法已經修正,結婚須雙方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假日亦可~但須先向公務單位提出申請
你好早以前就在問婚宴會場,不是已經結了喔
加藤老鵰 wrote:
你好早以前就在問婚宴...(恕刪)


應該是今年年底左右吧~
之前問問問
但是想要的地點 很棒 但對親友來說未必方便
所以還是選在北市的晶宴會館 去過一次朋友的婚禮 喜歡那個場地:D
yesterday is history, today is happening, tomorrow is mystery.
ESQ wrote:
1.求婚 (要買求婚...(恕刪)


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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