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問題不知如何處理........


各位大大...

小弟朋友目前遭遇婚姻問題..狀況如下.. 尋求專業人士指點迷津 該如何處理

小弟的朋友 為女方 育有一子(剛出生) 產後發現男方有外遇 (男方有承認但無通姦證據)僅有聊天室及手機通話紀錄..女方已傷心欲絕 無法共同生活 希望離婚

男方外遇對象曾打電話來嗆聲 說"男方不是她一個人的財產"

目前最急迫問題

1.如何訴請離婚

2.小孩監護權(女方想要) 男方也要..並要脅離婚後不給探視權及將把小孩帶至國外(讓女方無法探視)
小孩出生後 都是由女方照顧 買個營養品男方都不肯

3.贍養費如何分擔?以何為依據?

4.如果上法院判決 如何條件才能取得小孩監護權及贍養費 機率多大?

5.財產如何分配..因購有一屋為女方名字(貸款) 男方總要脅要女方自行承擔貸款
女方因婚後欲育有一子而辭去工作

我朋友(女方)她目前讓我感覺 失去小孩 它就活不下去了 每天以淚洗面 雖然她說男方的親大哥大嫂是站在他
這邊 但我覺得這對監護權沒用(隨時都有可能換邊站)

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TKS










2010-08-02 1: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xlx588 wrote:
各位大大... ...(恕刪)

...今天是怎樣 離婚日嗎?

1.如果證據充足的話可以法院按鈴 訴請離婚判決

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1).重婚者。2).與人通姦者。3).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7).有不治之惡疾者。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2.不是男方說了算的 要法院判決 監護權 探視權等等
通常依照雙方的經濟能力 跟家庭經營關係

3.看男方願意給多少 如果不願意自己給 那就是婚姻期間的財產增加數量女方可要求一半的樣子

4.看貸款勝多少 我記得負債也算在財產中... 有傷驗傷 有威脅就錄音
證據自然是越多越好
外遇證據也是 口頭上說要離 到時候上法院一口撇清說自己沒外遇是非常也有可能的... 搞不好或弄成是女方的錯... 不利

花個一千元去律師諮詢會比較好.....以前資料為n年前我自己找的總和結果 準確率不知
台灣法院判定很微妙....實際證據越多越好....
吾的頭像不是狗.....是德國動物園的北極熊弩特...幼熊樣
xlx588 wrote:
各位大大... ...(恕刪)


這樣的證據力想訴請離婚


想太多.......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xlx588 wrote:
各位大大... ...(恕刪)


有一個行業叫徵信社
從小就幫人在抓猴
還有許多攝影機
左拍右拍又錄影~~~~~~



on9558 wrote:
有一個行業叫徵信社從...(恕刪)


還有包離婚服務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在情況還不明朗的情形下
還是冷靜一下吧
小孩都生了
泠靜 +1

這樣証據力上法院不見得有贏面,否則徵信社幹麻存在

另若經沈澱後仍認為無法在一起,不妨先分居一段時間看看

待整個事件完全明朗後再作決定也不遲

在心情亂成一團後所作決定通常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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