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個月,親戚要介紹30出頭小我3歲的小姐給我認識,對方也是單親家庭長大,應該比較能接受我,我說好,但請該親戚務必要先向女方說我離婚有位10歲的女兒,結果我親戚為了我好,怕「還沒開始就結束」就不跟女方講,把這個難言之隱推回給我,讓我自己講。
到了見面第一天她對我感覺還不錯,主動約我去布袋港走一走。過程中,我和女方聊得很愉快,換我約她看電影、吃飯,最後我找個喝咖啡的地方向他坦白我離婚有一個女兒的事實。她一聽有嚇到,她說:「小孩是無辜的!」諸如此類的話安慰我。送她回家後,隔天她媽媽主動打電話給我,說:「以她媽媽的立場而言,她不介意我是單親爸爸,因為她離過婚,能夠感受單親家庭的通苦.....」,還說她女兒回到家跟她講這件事時,一直在說我的好話,她認為她女兒對我映象很好應該會接受我,叫我追得勤快一點。
結果........她一直都不接我的電話,直到3周後才傳簡訊委婉地說了一堆理由等等...,結論就是被發卡了。這件事讓我很納悶女方前後差距為何這麼大。
2.前幾天,一位村子裡的長輩因應我母親的要求,介紹一位也是差不多30出頭的小姐給我認識,說這位小姐父親以前也是我們村子裡後來搬到鄰近的都市,但女方一出生左手有輕度殘障,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彎曲,問我母親和我介不介意,我們都不介意。這位長輩於是很熱心馬上去向方女要了相片和電話,因前次之鑑,我這次堅持媒人一定要先講我的狀況給女方知道。媒人一開始說不要,叫我先瞞著對方,等和對方交往一段時間後再說。但拗不過我的要求,媒人講了,結果又被發卡了。
這一次我的感想是:單親爸爸也被殘障小姐發卡了。真是...!@#$%........,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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