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得到某位朋友告知,我約十年前離婚後從沒聯絡的前妻最近有了她的消息。她目前住在桃園市,也在桃園市開設公司。
十年前要離婚時,我一直奉行「上一代的事情和小孩無關」的觀念,所以婚姻協議書是我寫的,註明女方有權探視女兒,但需和男方約定時間。剛離婚不久她吵著要看女兒,我請她回老家(女兒從一出生就放在老家由雙親照顧)探望女兒,因為我無法一邊開車一邊照顧出生才4個月的女兒上來台北,結果她不願意,理由是怕面對我父母親。
就這樣,她從此失去音訊,我女兒在讀幼稚園大班時第1次意識到她沒有媽媽,問我:為什麼我沒有媽媽?我回答:因為爸爸和媽媽吵架,媽媽就離開我們,將來妳長大之後,想要找媽媽,爸爸再幫妳找媽媽。
過了10年,這10年來我不想找她,因為她畢竟傷害我很深,之前我還在台北時,曾遇過她親弟弟和姐姐,我還是秉持小孩是無辜「上一代的事情和小孩無關」的觀念,都有留我更換過的行動電話號碼,並表明她如果想看女兒,可以和我聯絡,結果,這10年來從沒有接到她要探視女兒的電話。
此時情緒又波濤洶湧,因為我認為我對女兒最大的虧欠是我沒有給她一個「完整的家」,連她媽媽長怎麼樣子她都無法想像,所以,在今天以前本來打算等我女兒長大後(例如上大學)再請徵信社找我前妻,詢問她要不要看女兒。現在,提前知道她的近況,反而造成我心理的兩難:
1.我該不該主動和我前妻聯絡,但女兒在國小五年級時提早和她媽媽見面?因為女兒即將進入青春期,修過心理學分的我,深怕突然這樣安排,會對女兒造成心理很大的震撼!
2.但是心裡猜想,其實我前妻她的能力我很清楚,這10年來她怎麼過我完全不知道,但她現在感覺過得很好,至少在經濟上比我這個公務人員還行。如果主動和她聯絡說要帶女兒給她看,也許會發生「前妻根本不想看女兒,賞我們父女兩一個閉門羹,因為她已再婚或有男朋友。」如此一來,我們父女倆打擾她現在的生活,說真得不是我的初衷。
--補充說明:她目前的公司和住家,離我姐姐新家很近,每一年我都會帶我女兒去我姐姐家住個幾天,下周五請一天假,和姐講好要去她新家(還在裝潢)看一看,或許離很近早晚有一天會不期而遇吧~
完整的家又如何?有些夫妻死不離婚,但人在心已經不在了,這種家庭對小孩又何嘗不是傷害
很多單親家庭還不是都這麼過,夫妻離異,要不就老死不往來,要不就以後小孩長大想找就去找
專家說單親的小孩會容易變壞或心理人格有問題?根本是鬼扯,主要是在家長的教育吧,不能把責任推給"單親"
看不看已離婚的前妻,個人覺得都無所謂,小孩子家庭教育教好比較重要
好好教的話,單親小孩通常會比同年齡的小孩更成熟懂事
教出怎樣的小孩,重點在於家長-你
沒有完整的家並不是你對小孩最大的虧欠
如果沒把小孩教好,沒讓他走上正軌,讓他10年後成為一個問題人物,這才是你對小孩他最大的虧欠
單親爸爸你就辛苦點囉,因為你得身兼母職,加油吧
因為你有機會可以證明,小孩沒媽媽一樣能活得好好的,甚至比那些沒離婚的夫妻所教出來的小孩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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