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我離過婚的事情,因為年紀輕還不懂事,18歲就踏入了結婚了這條路,期間因為丈夫外遇又家暴,又沒有個人的自由,回娘家又會被限制時間,長期的精神虐待導致我得了憂鬱症,好不容易搜集到三張驗傷單才得已去法院訴請離婚訴訟。這條路不是我希望的,為什麼這個年代還是有人看不起離過婚的人呢?????
Emily722 wrote:今天公司的八卦傳言到...(恕刪) 人不能左右別人的價值卻能夠改變自己的想法就算是不懂事犯了錯但那仍舊是你自己的抉擇,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聽起來殘酷,卻是必須接受的事實。但不代表人犯過錯就無法自拔你的價值在於你自己去創造,而非聽別人在那邊八卦就先氣死自己
遇人不淑..不是妳們的錯家姐雖然沒有被家暴..但是一樣是離婚..我能理解對女方失家暴..或是無法負起養家責任的男人..都不算是男人只能算是個有老二的生物...我以他們為恥如果你的娘家放任這種沒出息的假男人對你這樣..離婚算是解脫我還單身..沒有婚姻經驗ps..我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