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假如有一位已經分手4年的女生~~已經結婚生小孩了過了四年後~~打電話給你~~說有空想來找你~~想在你家住一晚,順便續續舊~~當然(沒有說要推倒)假如你是當事人的話,你會答應她的請求嗎?很苦惱說~~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stanleylan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假如有...(恕刪) 怪怪的,出去吃吃飯就好吧,搞不好家庭糾紛,沒地方住想住你家,麻煩阿。吃吃飯,如果只是想找個避風的地方,可以幫忙找旅館,讓他住一晚或勸回家。要小心別介入別人的家庭@@
有拒絕說不能來住我家但沒拒絕她來找我~~現在是在想~~到時後要出去見面嗎?當初是我被甩的~~所以~~有點不是很開心?但自己的個性又不太強勢, 所以在考慮到時該不該見面這個問題直接說沒空~~感覺又很機車~~真麻煩阿
1. 約去有監視器的餐廳吃飯.2. 去 7-11 買飲料, 確定店員看到你們兩個愉快的聊天.3. 若她還想去QK, 找間摩鐵, 快到達時, 臨時換另外一間, 確定她一路上都沒打電話或是傳簡訊.4. 到摩鐵後叫她先去洗澡, 你告訴櫃檯不得讓閒雜人物進入, 若有人強行敲門, 請櫃檯通知警方.
stanleylan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假如有...(恕刪) 也有可能是因為現在婚姻不好,想起以前你的好吧,老實說我遇到的也是這樣,想找個慰藉之類的,不過還是不要介入比較好吧,甩了你才回頭說你好,我是不接受的,想當然而過一陣子就不連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