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跟第一任女友分手
分手原因:我不夠體貼細心
沉淪三年把一切壞習慣都改掉
去年5月交到新的一位女朋友
很照顧他很保護他很細心溫柔
每天陪她回家看他進家門口我在回家
每天給他簡訊電話慰問心情跟逗她笑
聽到她說他以前都挽留他的劈腿男友我聽完很傷心
緊緊抱住她跟他說我不會再讓他受傷害不會再讓她難過
2010年2月10號我們分手了
我除夕要上連續的班我本來上玩班想說假期沒了沒差
我還有她的陪伴
只是什麼都沒了
她27號生日我們本她有說複合
但我卻在她生日禮物香水跟包包買好要準備送給她之後
她隔天卻跟我說我們之間感覺真的沒了
我不想複合也不想再繼續下去
這段期間沒有任何吵架沒有任何個性不合
為什麼這次的傷會比初戀還痛
那是香水不能喝
當初真的有想把要送給她的那瓶香水煮來當湯喝算了
不管溫不溫柔柔不細心貼不貼心這種傷很痛很苦
我竟然還傻傻想要在複合
我還該等嗎..
分手原因我其實有問過
她把課業放比我給她的愛還要重要
還有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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