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肥 wrote:抓到她偷吃的即時通內容 內容有做愛細節 (我用複製 複製下來了)這樣可以構成離婚索取賠償的證據嗎裡面有提到對方男性的名字 (只有名字 其他皆沒有)(如手機住址等等)請大家 教教我 幫幫我 不在乎丟臉了 (我也有20分以上&硬度 不是因為我不行)...(恕刪) 離婚!? 你捨得!?賠償!? 你捨得!?看過你之前的文章後....只能跟你說....不急....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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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肥 wrote:抓到她偷吃的即時通內...(恕刪) 建議你 找一天請假 直接去找律師諮詢也可以順便委託律師幫你打官司當然律師費用就讓該死的人出吧記得要求 可以拿到的費用就通通都開出來吧記得獅子大開口 反正是由法官那邊決定正確金額讓那種人 還有你妻子付出代價吧另外 你會不會用電腦呀 請用拍照或者用數位相機拍照下來這樣比較能構成證據不然就整台電腦都搬去當證據吧....小心別被砍掉以免證據消失